身处劳务派遣过程中时,如不幸遭遇工伤,请务必知晓,此种情况下的损害赔偿责任将由劳务派遣机构以及实际用工企业共同承担。
在此特别提醒用人单位,若不幸发生工伤事故或经医院确诊有相关疾病,您需要在自事故发生日或医疗诊断之日起的第30个自然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此外,倘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工伤保险费用,那么由此产生的所有赔偿责任及费用,都将由用人单位及其实际用工企业共同承担,并负有连带赔偿义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