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遭受不可抗力之影响未能履行其应尽的民事义务时,则无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明文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完全或部分地履行其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根据具体情况,免于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其法律另行规定者不在此限。
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之事宜,当事人双方应互相知会以减轻可能对对方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同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据以证实此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