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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必须年满十八岁吗

时间:2024.02.28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1443人
律师解析:
股东不是必须年满十八岁,《公司法》并未对自然人的股东资格作出特别限制,根据“法无禁止皆自由”的原则,在公司章程未对股东的条件作出特别限定的情况下,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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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因违反《民法典》的规定被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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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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