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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可以经营抵押贷款吗

时间:2024.04.12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466人
律师解析:
不能。
担保公司主要有融资及非融资两种性质,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为,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一、融资担保公司需要什么条件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需要以下条件:
1、股东人数符合法律规定,具备持续出资能力;
2、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
3、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4、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二、股权质押是否属于债务融资股权质押不是债务融资。
股权质押是指未担保债务实现,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担保人提供股权质押,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优先取得该股权的行为。
而债务融资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通过债务和公司股份冲抵,消灭债权的行为。
三、集资诈骗罪类型有哪些集资诈骗罪的类型包括:
1、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的;
2、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的;
3、以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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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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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国彪律师

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

崔国彪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获得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现为专职律师,就职于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从业多年,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处理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婚姻家事、工伤赔偿等民商事法律纠纷以及刑事辩护。执业以来,承办案件数百起,担任多家单位法律顾问,以专业的法律服务水平深得当事人的认可。执业准则: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尽责的工作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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