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医疗事故,除了医疗机构要承担医疗事故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
一、初起。1、写经过。2、总结。二、院医疗讨论会。1、报医务部。2、讨论。3、宣布纪律。4、意见。5、讨论。6、材料认证。7、申请鉴定或起诉。三、市医学会鉴定会。1、交材......
当当事人出现医疗纠纷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有时效限制的,当事人要在诉讼时效内起诉,医疗纠纷超过3年向法院起诉的,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立案,但义务人有不......
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
医疗纠纷团队专家律师,专为患者维权。同时团队协作,团队内有各类专业律师,保证每位客户拥有两名以上律师为其维权。大量成功案例。青岛市第九届律师协会第一届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青岛市第八届律师协会第一届医药卫生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第九届律师协会第一届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全球投资移民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法律援助公益律师。业务范围涵盖医疗健康法律服务(医疗侵权、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化、医院管理规范化、大健康产业)、公司治理、民商事诉讼等多个领域。尤其擅长医疗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熟悉医院诊疗、护理及病历管理漏洞。同时还有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指导,能够为当事人一方争取更多的合法利益。典型案例:1、左某诉济阳某人民医院医疗损害案。为济阳县人民法院建院以来鉴定医疗过错最高比例,患方获得赔偿70万元;2、邓某诉青岛大学医疗集团某医院医疗损害案。胎儿自身发育不完全情况下,鉴定取得30%过错比例,患方获得赔偿30万元;3、李某诉沂源县某医院医疗损害案。仅凭病历,在未鉴定医疗过错情况下,患方获得赔偿38万元;4、郝某与山东大学第X人民医院医疗纠纷案。未起诉,以谈判方式为患方争取到价值6万元医疗服务方案;5、朱某、张某诉滨州某医院医疗损害案。产妇及胎儿均获得赔偿。6、曾与团队作为山东省立医院、武警山东总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代理律师,每年为医院处理各类医疗纠纷80余件。理论研讨与培训编写《医疗机构法律风险防控之医患关系篇》、《医事非诉法律业务探讨》等多篇论文;参与《<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的立法缺陷及适用混乱》、《律师办理医疗纠纷案件操作指引》等课题研究。为多家医院医务人员、机构进行专业法律培训。涉及科目有医疗机构法律风险防控、医务人员法律知识普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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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领域,部分情形虽可能被误诊为医疗事故,但实则非医疗事故。这类事件往往涉及医生或医疗机构的过失,患者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医疗事故须经医学会鉴定,满足三条件:医疗过错、因果关系、实质损害。若漏诊等未造成实质损害,或损害由疾病自然进程或非医疗过错引起,且医院未违反护理规范,则不构成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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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发生时,医院通常不需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患者体质或病情特殊性,在医学技术范围内难以预测、防止或避免的不良结果,不属于医护人员的过失。因此,医护人员难以预测并规避这种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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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医院在患者无法承受病症后果的前提下,适度掩饰病情,未告知亲属,则不构成违法。但医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时,有义务向患者阐述疾病和治疗手段。在无法或不宜向患者透露信息时,应向其亲属解释并取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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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致死的判断准则涉及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或认可的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需团队协作,故被告不仅限于直接医治的医护人员,还可能包括参与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辅助环节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