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
刘波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毕业,现在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执业。 刘波律师,从事法律行业数年以来,一直坚持提升自身的法律专业水平,不断钻研总结法律知识,竭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数起典型法律案件,有着丰富的法律事务诉讼实践经验。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法律案件,并擅长相关法律事务的处理。 坚持以“高效、诚实、信用、尽责的执业理念,并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信念让刘波律师在维护法律公正的道路上勇敢前行,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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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婚姻关系后,未支付抚养费并不意味着剥夺探望权。抚养权和探望权是独立的,未行使探望权不能成为拒绝承担抚养责任的理由。父母都有责任照顾子女,探望子女是法定权益,与支付抚养费无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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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子女抚养权,我国法律遵循以下准则:首要考虑子女年龄,如未满两周岁通常由母亲抚养;其次,考虑双方实际状况,如收入、教育背景、租住条件等;最后,权衡各方因素,优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确定最终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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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诉讼中,妻子若以抚养权和抚养费为由提起诉讼,丈夫确实需要面对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但如丈夫面临实际困难,可尝试与妻子协商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可提交法院裁决。抚养费的支付通常至子女年满18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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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存续期间,若一方未尽抚养责任,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索求抚养费用。原告需准备诉讼材料和证明被告未尽责的证据,然后前往法院立案。法律规定,即使父母婚姻存续,未尽抚养责任的,其子女仍享有收取养育费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