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
李晶律师,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四川、河南地区法院律师调解员;中国中小企业调解中心协会调解员;仲裁培养计划第一期青年律师;律动江湾,江湾街道,咨询律师;擅长公司经营,知识产权,股权纠纷,征地拆迁,各类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劳动用工,刑事辩护,法律培训。 熟悉全国各地法院,诉讼以及非诉讼代理单位:美的集团、中粮集团、法律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人事社、库尔勒香梨、段氏龙虾、轻工业集团、欧麦力、谷励健康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谷励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上海西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 在提供专业细致的法律服务的同时,追求节省的诉讼成本以及快速精准的反应。通过耐心与当事人沟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凭借专业优势为客户出具最优的应诉方案。在执业中本人注重于细节,谨慎而不拘泥,希望在法与心灵上安身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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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应综合审理以下情况:诉的主体融合,即“主观诉的合并”或“广义上的诉的合并”;诉的客体结合,即“诉的标的合并”或“客观的诉的合并”,也可指“诉的合并”。在同一诉讼程序中,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提出两个或以上的诉的标的,法院将这些标的纳入同一审理范围,即“诉的标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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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与总公司无法合并,因分公司无法律上的法人资格,不能按法定程序整合。合并通常指两间或多间公司依据契约或法规并入一家公司,包括吸收合并和创新合并。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受总公司管控,无独立法律地位和经济利益,因此不能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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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开发商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购房者可向规划管理部门投诉,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拒收房屋,追究其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商品房规划设计需遵循市政规划原则,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且应在合同中明确载明,更改需双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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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后,原员工股份按原比例分配至新公司,可采取新设式或吸收式合并。员工合同继续有效,可选择留任。 若公司解除合同或员工因待遇变化离职,新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员工服务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足一年按一年算,不足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