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
诉讼的条件是:
(一)有适格的自诉人
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自诉案件的
刑事诉讼程序由于自诉人的起诉而引起,对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均不介入,因此没有公安机关的侦查和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
自诉人起诉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起诉请求,包括指明控诉的
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何种刑事责任。
(三)属于自诉案件范围
即属于
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被害人有
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必须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五)属于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自诉人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关于
级别管辖和地区管辖的规定,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