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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诽谤罪成立的具体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四个要点:首先,行为主体在主观方面必须存在明显的故意性,即他们明确知晓所散播的消息为虚假信息,但仍然出于恶意散布此谣言;其次,在客观层面,需要有实际存在的捏造事实并公开表示对他人进行贬损或以负面形式传播的行为;再者,涉及到的诽谤言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展开的;最后,这种言行举止必须已经导致受害人的社会声誉遭受损害,或者引发了更为严重的后果。 #损害赔偿 1261次阅读
  • 诽谤罪并无特定年龄界限,任何年岁层次的人均有可能因其恶意造谣而面对刑事追责。然而,针对未成年群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涉及诽谤罪以及其他诸多普通犯罪方面无需负刑事责任,但其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教育监管职责;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政府亦可采取收容教养措施。至于已满16周岁但尚未达到18周岁的青少年,若触犯法律,则需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损害赔偿 962次阅读
  • 诽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行为人故意编造或传播虚假不实之事项,对他人名誉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此种行为在我国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进行裁定与惩罚。根据这一法条的具体规定,若有诽谤罪行发生,行为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的法律制裁。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了诽谤行为且情节严重者,同样需要按照上述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损害赔偿 1016次阅读
  • 在侵占罪中对遗忘物的判定通常需遵循以下几个特定标准:首先,被主张为遗忘物的物品必须属于处于他人无法有效掌控下的范畴;其次,行为主体须明确认识到自己所占有的物品来源于他人的遗弃;再者,行为主体有违法律规定,将此遗弃之物据为己有;以及,其拒绝将遗忘物归还所有权人或者以其他方式退回。关键在于,对于遗忘物的认定,不仅要考虑到财物的实际失控状况,同时也要注重行为主体的主观层面的意图。 #损害赔偿 927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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