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渎职罪 >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 什么是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查看详细>>
  •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既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也希望发生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未获解救的结果。

    (三)客体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既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而且还侵犯了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其侵害的对象一般包括依法正在执行解救公务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协助执行解救活动的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被拐卖、绑架的妇女或儿童。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所谓利用职务,是指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范围主管、负责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工作的便利,而不是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便利阻碍解救工作。所谓解救职责是指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把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从人贩子、收买人或绑架人手中解脱出来、安置或者送返被害人等解救工作的职责。本罪客观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本罪不要求有具体的危害后果,只要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了阻碍解救的行为,无论是否得逞,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本罪。

    查看详细>>
  •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认定

    (一)区分本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1、侵犯的客体不同。尽管二者都可能同为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公务活动,然而前罪还侵犯国家机关的声誉。

    2、客观方面不同。妨害公务罪只能是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的解救公务,而本罪阻碍的方法多种多样,但都只能是利用职务阻碍,且被阻碍的解救活动。被妨害的公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执行的解救公务;而本罪既可以是阻碍解救妇女、儿童的公务,又可以是其他公民的非公务的解救活动。

    3、主观方面不同。妨害公务罪行为人主观上只须明知阻碍的是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即可,不须明知何种公务、何类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而本罪行为人主观上是明知自己阻碍的是解救妇女、儿童的公务活动。

    4、主体的区别。妨害公务罪是一般主体,而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仅限于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

    (二)区分本罪与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的界限

    1、侵犯客体不同。本罪除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公务活动外,还侵犯国家机关的声誉,而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不侵犯国家机关的声誉。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客观行为多种多样,且限定为利用职务实施,阻碍的解救活动可以是公务也可以是非公务;而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行为形式只限定为以“聚众”的形式,且阻碍的仅限于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公务行为。

    3、主体上不同。本罪主体仅限于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的主体为实施阻碍行为的首要分子,可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不同。本罪主观故意的内容是意图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公务活动和非公务活动,而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的故意内容是意图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公务活动。

    (三)区分本罪与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界限

    二者侵犯的客体和主体要件相同,区别是:

    1、在客观方面,本罪行为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但主要表现为作为形式,且构成该罪不以发生严重后果为条件。但拒不解救妇女、儿童罪行为只能是不作为,且构成要以发生严重后果为条件。

    2、主观上的区别。本罪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不管是明知自己行为必然会发生还是可能会发生阻碍解救活动的结果,但意志因素上均是希望发生阻碍解救活动的后果,拒不解救妇女、儿童罪主观上只能是不希望发生阻碍解救妇女、儿童的活动,或对不履行解救职责所导致的严重后果没预见到必然发生,或不期望其发生。

    查看详细>>
  •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处罚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查看详细>>
  •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立案标准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查看详细>>
  •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的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一、渎职犯罪案件

    (三十二)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二款)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绑架者或者收买者通风报信,妨碍解救工作正常进行的;

    3、其他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查看详细>>

我要提问 提交

2024-05-19 22:21:16

招童工老板拖欠工资

王奎律师

王奎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具体情况说明一下电话沟通

2024-05-19 19:29:02

猥亵女童只做治安处罚合理吗

陈文元律师

陈文元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我正在查看您的问题。

2024-05-19 17:43:27

律师我问下12一14儿童恐吓比他小儿童锁起千元以上的钱财能够成什么罪

杨庆欣律师

杨庆欣律师 最近回复:

不构成犯罪,但可能涉及民事纠纷和行政处罚

2024-05-19 15:12:05

你好我想问一下家里人被骗国外怎么救回来

四川元良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川元良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这边电话与您详细沟通一下。

2024-05-19 11:13:15

大半夜喝醉躺在拐弯处被车闯死了 怎么定性

王占香律师

王占香律师 最近回复:

什么时候的事情,那要看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2024-05-19 10:37:00

幼儿园老师虐待儿童怎样处罚

最近回复:

解析:对于幼儿园教师实施虐待儿童行为的情况,我们应当采取如下措施予以处置:由于幼儿园教师身负着监护幼儿园内未成年人的重要职责,倘若他们在履行这一职责过程中,出现了严重虐待被监护对象的恶劣情况,则有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依照法律定罪量刑的标准,此类罪行应当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5-19 10:27:00

妨碍公务的袭警罪量刑标准最少判多久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对于袭警犯罪行为的量刑标准规定如下:首先,从处罚程度的轻重来看,其中最为轻微的情况可能会受到管制的惩处。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所有处罚方式中,管制是属于最为宽松的一种。而关于管制刑期的具体时长,则规定为最少三个月。其次,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暴力袭击正在依法履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那么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厉惩罚。最后,如果行为人采用了诸如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极端手段,对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那么其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重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5-19 10:20:00

阻挡消防通道属于何种违法行为

最近回复:

解析:阻塞消防通道无疑是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条款的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每一个社会单位及公民都负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以及及时报告火警等方面的基本责任与义务;同时,大家也同样享有参与有组织的灭火救援行动的权益。法律依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024-05-19 10:19:00

绑架警察构成什么罪

最近回复:

解析:将警察进行绑架,无疑是构成了严重的绑架罪行。绑架罪,这是一种以强行索取他人财产为目的,而将他人非法拘禁,或者强行将他人劫持为人质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犯罪行为必须受到相应的刑事责任追究。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绑架后,还对被绑架者实施了杀害或故意伤害等恶劣行为,导致受害人身受重伤甚至死亡,那么他将会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