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贪污贿赂罪 > 受贿罪
  • 什么是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查看详细>>
  • 受贿罪构成要件

    一、客观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职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法作出一定行为的资格,是权力的特殊表现形式。

    2、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另据相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当然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拟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查看详细>>
  • 受贿罪认定

    一、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的认定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因此,这一规定包含了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成为受贿罪主体的内容。

    理由是:一是地位的形成,通常是职权孕育的结果,两者互相依存;二是地位形成,往往与行为人拥有职权时间的长短、高低成正比;三是在一般情况下,职位的丧失并不直接影响行为人地位便利条件的消失。所以说,当国家工作人员离(退)休后,虽职权丧失了,但因原有职权而形成的地位便利条件,不会即刻消失。这就为该类人员变成受贿罪主体提供了可能的条件。

    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案件时,要严格把握、注意以下问题:

    1、已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只有利用本人原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通过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而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才能以受贿罪论处。因此,已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的受贿行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利用了本人原有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2)这种便利条件,必须是通过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完成的。这种便利条件与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便利条件,是相互包容的、依存的。

    (3)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至于该利益是正当的,还是不正当的,以及是否真正谋取到了利益,均不影响受贿行为的成立。

    (4)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其中,所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的价值或使用价值,必须达到三万元起点。至于本人从中索取或非法收受到的财物,是否真正归本人所有了,并不影响受贿行为的成立。

    2、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如系行为人不违背原职务的行为,则不论何种原因受贿未遂,均不宜追究离(退)休人员的受贿责任;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如系行为人违背原职务之行为,则不论何种原因受贿未遂,也应追究离(退)休人员的受贿责任。

    3、请托人给予行为人的贿赂,应当是离(退)休人员所要求互相约定的财物。如有不同,行为人收受后,或请托人未按约定的期限给付行为人贿赂的,均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

    4、行为人在职期间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但未向请托人要求或约定贿赂,而请托人在行为人离(退)休后出于感谢给予财物的,一般该离(退)休人员不构成受贿罪。但是,如果行为人违背原职务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且明知请托人是因此而给予数额较大财物的,则不因为行为人的离、退休,而影响其构成受贿罪。

    5、对于离、退休人员被重新聘用,并依法从事公务中而为的受贿行为,应按受贿罪论处。

    6、对于在职时受贿,而离职后为请托人谋利,或者在职时为请托人谋利,而离职后索取、接受财物的,应按受贿罪论处。

    二、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前受贿条件的认定

    受贿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因此,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取得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或取得现有职权之前而为的受贿行为,要严格把握。

    具体来说:

    1、要严格把握任职前与任职后的界限。即要以行为人受聘用、委托或被任命之日起为标准区分。即行为人受聘用、委托或被任命之日以前而为的受贿行为,属于任职前的受贿行为;而行为人受聘用、委托或被任命之日(包括当日)以后而为的受贿行为,属于任职后的受贿行为。

    2、是否依法追究行为人任职前而为的受贿行为,要严格把握,区别对待。关键是看受贿行为与行为人任职之间是否存在内在的联系。如果存在,则应认定为受贿罪;如果不存在,则不宜按受贿罪论处。具体来说:

    (1)行为人与请托人之间有许诺,但行为人收受贿赂后,在任职后并没有履行职前许诺的,则不构成受贿罪,但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或诈骗罪;但是,如果行为人收受贿赂后,在任职后履行了职前许诺即为请托人谋取其欲谋取的利益,则应以受贿罪论处。

    (2)行为人与请托人之间有了承诺,但当行为人任职后没有按照职前承诺的内容为请托人谋取其欲谋取的利益,而为请托人谋取了其他利益的,则不影响行为人受贿罪的成立。

    (3)行为人与请托人之间的承诺,行为人任职后应主动履行承诺,但因客观原因未能使为请托人谋取的利益实现的,亦不影响行为人受贿罪的成立。

    三、国家工作人员亲属受贿案件的认定

    受贿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工作人员的亲属,可以成为受贿罪的共犯,而无论该亲属本身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查看详细>>
  • 受贿罪量刑标准

    1、对犯受贿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

    3、犯本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4、犯本罪,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5、索贿的从重处罚。

    查看详细>>
  • 受贿罪立案标准

    受贿数额达到较大标准的,应予以立案追诉。具体如下:

    1、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2、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

    (1)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3)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4)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5)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多次索贿的;

    (7)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8)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查看详细>>
  • 受贿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三)受贿案(第385条、第386条,第388条,第163条第3款,第184条第2款)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罪。但是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四、附则

    (二)本规定中有关犯罪数额“不满”,是指接近该数额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三)本规定中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

    “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况下可能获得的利益和为恢复正常的管理活动或者挽回所造成的损失所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

    (四)本规定中有关贿赂罪案中的“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谋取据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

    查看详细>>

我要提问 提交

2024-05-16 06:15:00

受贿罪有几种情形

最近回复:

解析:(1)索贿:在涉及公职人员职务之职能活动中的行为人,有意识地主动向相关方索要财物的行为。(2)收受贿赂:行为人通过非正规渠道接受他人赠与的财务资源,并以利用自身权限或影响力为对方谋求利益,此种利益既可能是不当的,亦或者是非瑕疵性的。(3)收取回扣与手续费:这是指行为人在执行公务过程中,从第三方获取的经济回报,通常是以折扣、优惠等形式体现。(4)斡旋受贿:这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受贿行为,其特点在于行为人并非直接参与行贿和受贿的过程,而是通过自己的影响力和关系网,促成双方达成交易,从而从中获得经济利益。法律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2024-05-16 06:07:00

收缴行贿罪怎么判

最近回复:

解析:对于受贿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被判处不同程度的刑罚。若受贿金额达到规定数值或存在其它较为严重的情节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会被课以罚金。倘若受贿金额更为庞大且伴随有更加恶劣的情节时,则将面临三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刑罚。对于实施行贿犯罪的人员,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通常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2024-05-16 05:59:03

走私罪动物会受到哪些法律制裁

最近回复:

解析:对于走私国家保护珍贵动物行为的罪行认定和处理,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罪犯被判定有罪,将会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且还须接受罚金的行政处罚。其中,较为典型的情况包括走私国家一、二级野生保护动物,且涉及到法律所明确规定的数量标准;其次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的价值超过了人民币二十万元而不足一百万元;此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下,虽然走私的是国家一、二级野生保护动物,但没有达到规定的数量标准,然而却已经导致该珍贵动物死亡或永久失去追索可能性等严重后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05-16 05:43:00

抢劫强奸未遂会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最近回复:

解析:我们可参照定罪量刑规范对比已定罪的罪犯进行相应的惩罚制度。根据我囯现行的法律规定,通过暴力、威胁或其它非法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将被判处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此外,若已开始实施犯罪活动,但因罪犯自身无法控制的因素而未能达到预期结果,该情况称之为犯罪未遂。在这种情况下,对未遂犯可参照既定罪行采取从轻甚至减免处罚的措施,具体的刑罚力度与实际犯罪情节的严重度密切相连。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4-05-16 05:42:00

行贿受贿罪定案以后直接判刑吗

最近回复:

解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认定构成行贿罪的情况,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需要附加罚金的处罚;如果因为行贿而获取了不正当的利益,且情节比较严重的话,则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需要附带罚金的处罚;若情节极其严重的,将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还需负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处罚。然而,作为行贿者,在受到刑事指控之前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行贿行为,那么他/她就可能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机会。具体来说,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较轻,或者对于侦破重大案件起到关键性作用,又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都有可能得到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待遇。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24-05-16 05:41:00

受贿罪退赔差额不够怎么办

最近回复:

解析: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如此。退赃金额固然是表达认罪悔过之意的重要途径之一,同时也是反映罪犯积极向上态度的具体表现形式,因此,司法机关通常会给予罪犯相应程度的减轻或从轻惩罚措施,以期对最终判决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倘若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侵占、处置受害人的财产,导致受害人遭受了物质损失,那么人民法院理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缴,或者责令犯罪分子进行赔偿。在此过程中,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将其视为量刑情节,并在审判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2024-05-16 05:36:00

酒后装卸受伤能否申请工伤赔偿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因饮酒后从事工作而导致人身受到伤害的事件中,如当事人当时处于严重醉酒状态,将无法成功申领工伤手续,同时其因人身损害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亦将丧失;反之,若当事人并未达到醉酒程度,则可依法申请工伤鉴定,若最终未能被认定为工伤,当事人仍有权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要求。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4-05-16 05:36:00

贪贿90万量刑最低法律有何明确规定

最近回复:

解析:关于官员贪污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首先,若贪污数额在较大范围内,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的处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罚金;其次,如果贪污数额较大,则将面临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可能需要缴纳罚款或者被没收个人财产;最后,若贪污数额极为巨大,那么涉案者将有可能遭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制裁,且仍需承担罚金或是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关于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其主要包括:1.贪污罪的犯罪客体呈现出多样化特点,具体而言,它不仅对国家公职人员职务活动的廉洁性构成了严重威胁,同时也侵害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其中,前者无疑是贪污罪的核心客体;2.贪污罪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通过侵占、盗窃、诈骗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违法行径;3.贪污罪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公职人员、接受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相关人员;4.贪污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犯罪动机必须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共财产。因此,间接故意或者过失均无法构成贪污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024-05-16 05:30:00

单位行贿罪对单位罚金标准怎么界定

最近回复:

解析:关于单位行贿罪的量刑标准中明确指出,对于犯下此类严重罪行的单位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作为惩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须额外缴纳一定数额的罚金,此即刑法中的“双罚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5-16 05:19:00

北京贪污受贿罪律师费多少钱

最近回复:

解析:(一)在处理刑事案件时,我们会根据各个办案环节分别计算并明确每项服务的收费标准。例如,在侦查阶段,我们的收费标准为每件案件5,000元至10,000元不等;而在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案件的收费则为5,000元至10,000元之间。同样地,在一审阶段,每件案件的收费标准为10,000元至30,000元不等。对于那些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且符合当地法律援助条件的非北京市区案件,我们将在此基础上适当降低收费标准。(二)对于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我们将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应的律师服务费用。(三)如果同一律师事务所在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中,从第二阶段开始,我们将会酌情减少收费金额。(四)当被害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我们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应的律师服务费用。(五)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多个罪名或者多起犯罪事实,我们可以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进行计算并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