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危害公共安全罪 >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

  •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概念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是指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查看详细>>
  •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正常管理活动,以及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惩治此种犯罪是为了保护公共物品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枪支、弹药是指足以致人伤亡或使人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及其子弹,包括军用手枪、步枪、冲锋枪和机枪,射击运动用的各种枪支,狩猎用的有膛线枪、散弹枪、火药枪,麻醉动物用的注射枪和能发射金属弹丸的气枪、特种防暴枪以及这些枪支所使用的子弹,催泪弹等。所谓管制刀具,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跑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刀、双刃刀、三棱尖刀等。所谓危险物品,是指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其中爆炸性物品,是指各类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破索、起爆药、爆破剂、黑色火药、烟火剂、民用信号弹、烟花爆竹、爆炸装置即为实施爆炸而将炸药和引火器具组装在一些的物体以及各种军用爆炸物品如手雷、地雷、炸弹等具有爆炸性能的物品;易燃性物品,是指汽油、煤油、柴油、酒精、黄磷、煤气、轻气丙酮、橡胶水、赛璐璐、液化石油、各类胶片等极易引起燃烧的化学物品和液剂;放射性物品,是指铀、镭、钻、钚等能通过原子核裂变放出射线致人伤害作用的物品;毒害性物品,是指砒霜、氰化钾、氰化纳、敌百虫、敌百畏、甲胺磷、磷化铝、磷化锌、五氯酚、二氯丙烷等能致人身、牲畜产生中毒伤亡的物品;腐蚀性物品,是指硝酸、硫酸、盐酸等能严重侵蚀、毁坏人身、财产的物品。

    所谓携带,是指随身佩带、夹带或手中握持。所谓非法,是指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而携带,即依法不能携带上述物品进人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而仍决意携带。如果属于合法携带,如配备公务用枪的警察执行公务带枪进人公共场所,或从事运输危险物品的人员依法办理有关的托运手续携带进站上车的,就不能构成本罪。

    构成本罪,必须是非法携带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人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虽然携带了上述物品但没有进人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亦不能构成本罪。所谓公共场所,是指街道、商店、公园、广场、码头、车站、机场、学校、礼堂、医院、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动物园等。所谓公共交通工具,是指从事旅客运输的列车、轮船、公共汽车、公共电车、民用航空器等运输工具。

    只有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对于情节显著轻微,携带数量很少,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则不宜认为构成本罪。本罪属行为犯,只要行为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进入了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一达到情节严重,即可构成本罪,其并不以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为构成必要。倘若发生其他后果,如爆炸、火灾等,则应依其主观的内容以他罪如爆炸罪、过失爆炸罪、放火罪、失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等论处,非法携带的行为则不再单独构成其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枪支、弹药、管制刀具而非法携带。至于其犯罪目的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有的是为了进行其他犯罪而携带;有的是为了带回家使用,等等。不论出于什么目的,都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被他人利用而携带,由于主观上没有故意,因此不构成犯罪。

    查看详细>>
  •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认定本罪,应注意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看行为人是否出于故意,如果行为人为他人利用,确实不知情而非法携带的,就不应构成犯罪。二是应当对行为人非法携带上列物品的数量、危害大小等情节进行综合分析。如果行为人非法携带上述物品数量很小,行为人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能马上、主动交出的,也可不予追究处罚。

    二、本罪与失火罪、过失爆炸罪的界限

    两者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犯罪主体亦没有任何限制。但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行为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失火罪、过失爆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行为人过失行为而导致火灾或爆炸事故的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

    (2)犯罪的地点不同。本罪要求必须发生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失火罪、过失爆炸罪没有地点上的限制。

    (3)主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故意,是故意犯罪;而失火罪、过失爆炸罪在主观方面表为过失,是过失犯罪。

    (4)对成立犯罪的要求不同。本罪是危险犯,构成本罪并不要求发生实际的危害结果,只要出现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情节严重即可;失火罪、过失爆炸罪要求必须出现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非法携带上述危险物品进人公共所或公共交通工具,并发生失火、爆炸等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属于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处断即以失火罪或过失爆炸罪论处。

    三、本罪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界限

    两者侵犯的客体都是公共安全,在客观方面也有相似之处。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不同。本罪表现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人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则表现为违反枪支、弹药的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

    (2)犯罪对象不尽相同。本罪的犯罪对象包括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爆炸性物品、易燃性物品、放射性物品、毒害性物品、腐蚀性物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枪支、弹药,比本罪的犯罪对象范围要窄得多。

    (3)既遂形态不同。本罪是危险犯,只要出现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即构成本罪的既遂;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非法持有、私镀枪支、弹药的行为即构成既遂。

    四、本罪与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品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的界限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品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品参加集会、毋行、示威的行为。两者在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有相似之处,但区别在于: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侵犯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后者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爆炸性物品、易燃性物品、放射性物品、毒害性物品、腐蚀性物品;后者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品,范围较前者要窄。

    (3)犯罪的地点不同。前者犯罪的地点必须是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后者犯罪的地点必须是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地点。

    (4)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非法携带危险物品进人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后者则表现为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品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行为。

    (5)既遂形态不同。前者是危险犯,只要出现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就构成既遂;后者是行为犯,行为一经实施即构成既遂。

    查看详细>>
  •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量刑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查看详细>>

  •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立案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携带枪支一支以上或者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二)携带爆炸装置一套以上的;

    (三)携带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五百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一千克以上、雷管二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二十米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

    (四)携带的弹药、爆炸物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爆炸或者燃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携带管制刀具二十把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或者用来进行违法活动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六)携带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泄漏、遗洒,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查看详细>>
  •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案(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携带枪支一支以上或者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二) 携带爆炸装置一套以上的;

    (三) 携带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五百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一千克以上、雷管二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二十米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

    (四) 携带的弹药、爆炸物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爆炸或者燃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 携带管制刀具二十把以上,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或者用来进行违法活动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六) 携带的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泄漏、遗洒,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查看详细>>

我要提问 提交

2024-05-18 16:06:24

危险驾驶罪一般拘留多少天?

安通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安通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最近回复:

具体需要咨询哪方面的问题5

2024-05-18 15:07:14

被人偷偷摸摸的打成骨折,对方只赔几千块钱医药费

黄建云律师

黄建云律师 最近回复:

您好,正在查看您的问题,请稍等

2024-05-18 14:22:49

今天街头扫码后弹出让我填写身份证号后四位和姓名我没填 会有影响吗

崔常山律师

崔常山律师 最近回复:

建议还是不要填写,以防不测

2024-05-18 12:27:08

危险驾驶罪。交了10000。取保候审过后可以退钱吗?

王奎律师

王奎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具体情况电话沟通

2024-05-18 10:44:00

山西持刀抢劫罪的标准包括什么

最近回复:

解析:手持凶器进行的抢劫活动,已构成了严重的犯罪行为,即抢劫罪。此项罪行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作为犯罪主体的人物,必须是一般的自然人,而非特定人群或组织;其次,就犯罪者的主观心态而言,必须是有意识地去实施这些犯罪行为,也就是说,犯罪者是有意将自己的行为视为违法行为并追求这种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再次,犯罪行为所侵犯的法益对象主要是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以及公民的人身安全权;最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犯罪分子会以暴力手段、恐吓方式或是其他无法抵抗的压力来采取行动,强迫财物的所有者、持有者或者保管者等人立即交出财物,或者使他们被迫当场交付所持有的财物。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024-05-18 10:28:00

危险驾驶罪是微罪吗

最近回复:

解析:危险驾驶罪无疑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类的严重犯罪。该罪名为广义上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系指针对公众安全所进行的各类犯罪活动。此类犯罪的主要特征在于,其侵害的客体是广大民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而其具体的犯罪行为则表现为对公共安全的各种威胁。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存在着导致众多无辜者死亡或受伤,以及给社会公共财产带来重大损失的潜在风险,而且这种伤亡和损失的规模和程度往往是无法准确预测和控制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5-18 10:20:00

16岁持刀抢劫罪怎么判刑

最近回复:

解析:对于一名年仅16岁即便采用持械行窃的方式进行抢劫的行为,我们必须严肃对待,因为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的犯罪行为,也就是所谓的“抢劫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持有这种犯罪性质的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上,而最高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会被判罚一定金额的罚金。然而,由于该罪犯属于未成年人,因此在量刑方面可能会得到适当的减轻。但是,具体的量刑标准仍然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任何形式的抢劫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打击,其中包括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来抢夺他人的私人财产。对于此类犯罪行为,法律规定的惩罚是三年以上,最高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并且还会被判罚一定金额的罚金。如果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那么罪犯将会面临更加严重的惩罚,包括但不限于:(一)进入他人住所进行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进行抢劫或抢劫金额巨大的;(五)抢劫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的;(六)假扮成警察或军人进行抢劫的;(七)携带枪支进行抢劫的;(八)抢劫军事装备或用于抢险、救灾、救济的物资的。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024-05-18 10:15:00

危险驾驶罪会提起公诉吗

最近回复:

解析:危险驾驶罪的处理责任主要由交通警察负责。作为一个治安管理机构,公安机关具有重要的侦查权力,而交通警察大队则是它旗下的执行部门。涉及到危险驾驶罪这一类刑事犯罪行为的案件,由于其性质属于公诉案件,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程序进行处理。通常情况下,由公安机关中的侦查机构——交通警察支队负责对案件进行立案和调查取证工作,随后将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的公诉部门进行审查起诉,最后由法院的审判机构进行裁决。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进行追逐竞赛,情节严重者,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应判处拘役,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5-18 10:07:00

危险驾驶罪只有酒驾怎么判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醉酒后并未产生严重交通事故者,应以危险驾驶罪进行定罪量刑,而若导致了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则需按照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2、明确规定,当车辆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超过或等于20毫克每百毫升且低于80毫克每百毫升时,其驾驶行为被视为饮酒驾车;反之,若酒精浓度高于或等于80毫克每百毫升,则该驾驶行为将被判定为醉酒驾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