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 什么是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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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同、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除此不能构成本罪。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由故意构成,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如果不是出于故意,不具有徇私舞弊的动机,而行为人是由于思想知识水平低,专业知识不足,业务工作能力低,以致在国有资产折股和出售时发生错误则不能构成本罪。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

    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公司法以及其他国有资产保护法规的规定;

    所谓徇私舞弊,是指本罪行为人为了谋取私利而做违反公司法及国有资产保护法规的事情,客观上实施了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的行为。

    所谓国有资产,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国有资产、即国家以各种形式对国有公司、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形成的财产,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认定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其他国有财产,具体表现为国家所有的资金、机器、设备、厂房、土地等有形或者无形的财产。

    所谓低价折股,是指将国有公司、企业的实物财产、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故意低估作价,折合为股份作为出资。

    所谓低价出售,是指将上述国有资产以低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出卖给他人。

    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在合资、合营、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国有资产不进行资产评估、或者进行了资产评估、但低于所评估资产的实际应有的价值低价折股;有的低估实物资产;有的国有资产未按重置价格折股,未计算其增值部分,而是按帐面原值折股;有的对国有公司、企业的商标、商誉、专利等无形资产未计入国家股;有的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不经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擅自将属于国有公司、企业的土地、厂房低价卖给小集体或私营业主,从中收取回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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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正确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应把握本罪与一般徇私低价处理国有资产行为的界限,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是否使国家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如果行为人低价处理国有资产的行为未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即不能以本罪定罪处罚。

    (二)本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1、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徇私舞弊、低价变卖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职务侵占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2、主体不同。本罪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而职务侵占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3、主观目的不同。本罪的目的是为了徇私情或私利,而职务侵占罪的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单位财产。

    4、客体有所不同。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而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本单位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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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刑标准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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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立案标准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 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 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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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七条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 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 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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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9 14:47:12

偷盗电缆三次,五十米,价值多少不知道,现在漳浦看某所,想问下会见一次大约多少米,5月7号进去的

刘琬龙律师

刘琬龙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价格公安会委托鉴定,以鉴定价格为准,超过三千,就构成犯罪了

2024-05-19 13:21:08

工人五根肋骨骨折,满天要价如何维权呢

王奎律师

王奎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工人五根肋骨骨折具体情况,电话沟通

2024-05-19 12:10:28

我愿意出高价格,请专业律师!

王磊律师

王磊律师 最近回复: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可以帮你处理

2024-05-19 10:28:00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八个罪名分别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关于扰乱经济秩序罪的相关罪行种类繁多,主要可以概括为八大类别:首先是针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的罪行,具体包括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以及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等多个类型;其次是与走私活动有关的罪行,如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珍贵动物、濒危植物及其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以及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等多种罪名;第三类则是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其中包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罪以及妨害清算罪等多项罪名;接下来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涵盖了伪造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变造假币罪以及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等多个方面;然后是金融诈骗罪,包括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等多种罪名;再者是危害税收征管罪,包括偷税罪、抗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多个罪名;最后是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专利罪以及侵犯著作权罪等多个罪名。此外,还有扰乱市场秩序罪,包括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虚假广告罪、合同诈骗罪、串通投标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及逃避商检罪等多种罪名。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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