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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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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所谓造谣,是指为了达到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而无中生有。捏造虚假事实,迷惑群众;所谓诽谤,是指为了达到颠覆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而散布有损于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以损害国家政权的形象。

    行为人只要具有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不管其所煽动的对象是否相信或接受其所煽动的内容,也不管其是否去实行所煽动的有关颠覆活动,均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条将犯罪主体分别规定为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的、积极参加的和其他参加的。实施颠覆政府行为的都可以成为本罪主体,但主要是那些在中央和地方窃据党、政、军重要职位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野心家、阴谋家。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具有颠覆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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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认定

    1、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中,认定煽动的方式,应注意同那些一时不明真相的群众轻信、误传小道消息或出于善意对某些政府行为或领导人进行批评、发牢骚相区别,不能将后者依犯罪处理。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与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教唆犯的区别:

    (1)行为直接影响的对象或影响的方式不同。本罪一般是公开,对不特定的多人进行煽动,当然也不排除个别的一个一个地对多人进行分别煽动的情况。但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教唆犯只是对特定对象进行教唆,一般不是公开的。

    (2)侵害具体对象的行为内容不同。本罪的犯罪行为包括一项,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教唆犯的行为内容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确定罪名的根据不同。本罪的根据仅在于《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2款,而后者则包括总则和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有关规定,是多样性的。

    (4)处罚的原则也不同。对本罪应严格按本罪法定刑处罚,后者则应按总则的规定并结合其教唆行为具体触犯的罪名,依照其在危害国家安全的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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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量刑标准

    1、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犯本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3、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罪的,依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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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立案标准

    行为人只要具有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不管其所煽动的对象是否相信或接受其所煽动的内容,也不管其是否去实行所煽动的有关颠覆活动,即构成本罪,应予以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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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明知出版物中载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而予以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传播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或者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零六条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章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该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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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07:46:00

家政服务维权应该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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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提供如下几种可行且有效的解决方案供参考:首先,我们鼓励合同各方积极协商,通过互谅互让的方式妥善解决争议,这无疑是最为理想和高效的途径;其次,如果合同双方都有意愿协商解决矛盾,也可以选择由中立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以求得双方均能接受的妥协方案;再者,如果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坚决反对或不愿意接受调解,那么他们可以选择向相关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由仲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作出公正裁决;最后,若以上所有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合同双方还可以选择将争议诉诸于司法程序,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法规对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人民调解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024-05-16 07:39:00

行政处罚拘留三天一直未执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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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对于拒绝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违法者,依据我国现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所设定的法律规范,可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惩罚,例如每日额外增收相当于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对于其扣押的财产,可考虑进行拍卖变现以作为缴纳罚款之用;对于其被冻结的存款,也有权力将其在必要时予以划拨清算,用以弥补罚金不足部分。当然,如果以上措施均无法达到执行效果,行政执法机关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实施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2024-05-16 07:37:00

非政府工作人员受贿管辖法院是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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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针对不同情形的诉讼事宜,其所适用的管辖法院亦有所差异,必须要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精准确定相应的管辖法院。一般而言,对于自然人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应当由被告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进行管辖处理;然而若被告方的户籍所在地与其长期居住地不相符合的话,则应根据被告方的长期居住地来选择适当的管辖法院进行审理。而对于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批准成立的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则应由被告方当事人登记注册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处理。如果同一个诉讼案件涉及到多个被告方当事人,且他们的户籍所在地和长期居住地分别位于两个及以上的人民法院辖区内,那么各个相关的人民法院均享有对该案的管辖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5-16 07:35:00

国家统一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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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申请房产证须由开发商先行在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完成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手续,随后,该部门将对房产进行精确测量并出具相应的测绘报告,同时向申请人发放回执单。接下来,申请人需按照规定支付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以及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并取得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后,方可领取房产证。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2024-05-16 07:29:00

国家对出车祸至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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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对于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死亡的情况,所规定的赔偿标准如下:1.死者的赔偿金计算标准为:根据有权管辖此案法院所在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具体数额,按照二十年的期限进行计算。然而,如果死者的年龄已满六十周岁或超过六十周岁,年龄每多增长一岁,其赔偿金将相应减少一年;而当死者的年龄达到七十五周岁及以上时,则需按照五年的期限来计算赔偿金。2.丧葬费用的计算方式为:根据有权管辖此案法院所在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具体数额,以六个月的总金额作为丧葬费用的计算依据。3.被抚养人生活费用的计算方法是:将这笔费用纳入到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之中进行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4-05-16 07:16:00

行政负责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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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在我司的日常运营中,行政部门承担了重大责任,主要进行的工作包括组织策划各种会议及活动,涉及企业文化构建及公关推广等多个领域;同时也负责着我们公司各类办公用品、设备的采买与维护,以及对办公场所卫生状况的严格监督和管理。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024-05-16 07:13:00

2024外国人在华申请离婚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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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对于中国公民以及外国人之间的离婚诉讼,当事人可选择在中国起诉或前往其可能成为审理地点的国家进行起诉维权。具体而言,(1)若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离婚,则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被告方的住所地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被告方系中国公民,且其自定居之日起至今一直居住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则其应向其自定居日至今一直居住之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如果中国公民与外国人选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出离婚请求,那么当地法院是否予以受理,将依据该法院所属国家的法律法规来作出裁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4-05-16 07:00:00

税务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有哪些

最近回复:

解析:首先,税务部门在对所有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相关组织施以普通程度的行政处罚时,应当遵循以下流程:在做出最终的行政处罚决策前,必须提前告知当事人关于行政处罚决定的原因、具体理由以及所依据的法规条款,并且明确告诉他们拥有进行陈述与申诉的基本权益。其次,如果当事人希望行使其陈述、申诉的权力,则应该在接到税务机关发出的相关通知后的第三天内,通过口头方式或书面形式向税务机关阐述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其中,若选择口头述说,税务机关会做好详细记录。当当事人对《听取陈述申辩笔录》确认无误之后,需要在上面签字或加盖公章。最后,税务机关有责任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全面的复核;如果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能够被证明是真实有效的,那么税务机关就必须予以采纳。同时,税务机关也不得因为当事人的陈述或申诉而加重对其的处罚力度。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规范和保障行政处罚的实施。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

2024-05-16 06:59:00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是什么

最近回复:

解析:对那些被裁定为死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们,应依法奉告他们将永久性地剥夺其政治权利。至于那些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情况,须要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进行相应调整,将之调整为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2024-05-16 06:38:00

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首先,关于地方法规的制定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省级人大及常务委员会;2.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市的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3.经国务院批准的具备较高规模的市的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其次,我们需要明确行政法规与地方法规之间的区别。行政法规则是国务院为了实现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的领导与管理,依据我国宪法以及相关法律,并遵循规定条款进行制定的具有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交等多重领域性质的综合性法规。然而,地方性法规则是由各地级别的立法机构制定或批准的,虽其法律效力无法覆盖整个国内范围,但却具备在特定地区内产生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立法法》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立法法》第八条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八)民事基本制度;(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十)诉讼和仲裁制度;(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立法法》第九条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立法法》第十条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立法法》第十一条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立法法》第十二条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立法法》第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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