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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能够要求行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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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1618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哪些人能够要求行政赔偿?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哪些人能够要求行政赔偿?

一、哪些人能够要求行政赔偿?

以下人员能够要求行政赔偿:

1、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行政赔偿。

2、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行政赔偿。

3、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行政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六条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二、行政赔偿能够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行政赔偿若满足一定条件是能够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根据《国家赔偿法》之规定,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

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一)、(二)项、第十五条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第三十二条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哪些事项能够申请行政复议

以下事项能够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其他事项。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哪些人能够要求行政赔偿?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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