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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代理合同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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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2078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加盟代理合同要注意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加盟代理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加盟代理合同要注意什么

要注意下列问题:

1.认真审核特许方资格。

2.千万不要在没有调查研究之前,就草率地缴纳加盟费或者定金

3.应当到工商局、商标局、专利局等有关部门查询了解特许者的基本情况。

4.要了解对方经营的产品是否正规合法,很多貌似加盟的商品,实质都为变相传销。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11条: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居间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签订居间合同要注意的问题:

1、明确约定各种税费的名目和数额;

2、严格审查中介公司报告事项;

3、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与对方当事人约定好居间费用支付期限。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三、合同签署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签订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1.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2.合同形式: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3.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4.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5.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文件要跟踪管理,出具时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加盟代理合同要注意什么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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