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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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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01 · 1723人看过
导读:侵害版权犯罪涉及四个要素:客体上侵犯了我国版权管理制度和作者权益;客观上通过手段侵犯版权及相关权益,且情节严重;主体为具备责任能力的个人或出版、发行单位;主观上故意侵犯版权,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
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一、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

关于侵害版权之犯罪活动的构成要素所涉及到的内容如下:

首先是作为犯罪客体而言,该类犯罪主要侵害了我国的版权管理制度以及具体的登记在册的作者或其相关人的版权及相关权益;

其次从客观层面上讲,这种侵权违法行为,实际上就是在通过一定手段对版权进行侵犯,同时侵犯了与版权相关的各种权益,且在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下实施这些侵犯行为;

然后我们来关注一下主体因素,这类犯罪活动的实施者通常都是普通人,也就是已达到了所有责任承担年龄,且具备民事或刑事责任的个人,或者是经过国家正式审批或未获国家正式审批而从事出版、发行等行业领域活动的单位;

最后在主观方面来看,这类犯罪活动中,行为人的意图通常都是针对版权进行有意的侵犯,而且他们都追求以获取经济利益为首要目的。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二、侵犯著作权的处罚标准

侵犯著作权的处罚具体如下:

1、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2、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侵犯著作权罪侵犯的客体是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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