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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买房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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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06 · 1876人看过
导读:关于婚前购房,有以下五种情形: 1.一方父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出资方赠予,与另一方无关。 2.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登记在子女名下,首付款视为赠予,婚后贷款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登记在对方或双方名下,双方共同还贷,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4.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视为双方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予。 5.双方父母出资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出资买房如何认定

一、父母出资买房如何认定

关于婚前购买房产的问题,主要涉及到以下五个方面的情况:

首先,若在婚姻成立之前,某一方父母全额支付购房款项并将房产登记在其子女的名义之下,那么这个房产就可被看作是出资方赠送给自己孩子的财产,与另一方几乎没有任何关系。

其次,当在婚姻形成之前,某一方父母提供房产的首付款并且将产房屋记在他们在子女的名义之下时,这笔为实现此目的而付出的实质性的金钱则可以视为是父母对自己儿女的赠予行为,而余下的婚后购房贷款则应被归属为婚姻双方的共有财产。

第三,如果在婚配成立之初,某一方父母提供了购物业的首付款,但将房产登记在对方的或者两个人的名字下,并且在此之后由双方共同完成还款,应当视作这是婚姻双方共有的财产所有权。

第四,在婚礼举办之前,双方家长共同筹集到全部的购房款项,从而使得无论是房产的所有权登记在夫妻双方还是一个人的名下,都应该被理解为是双方父母分别向各自子女作出的赠予。

最后,尽管同样是在婚礼举办之前,双方家长均出资作为购房的首付款,但在婚姻生活中由双方共同完成还款工作,仍旧可以视为是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所有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父母出资买了房子离婚后如何分配房子

父母出资买的房子离婚后对该房产的分配方式如下:

一、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且房产证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具体怎么分割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则由法院判决;如果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则房产按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离婚时仍归这一方自己所有。

二、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的,则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该房产。

三、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房,房产证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离婚时该房产也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如果只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且婚后产权登记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则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自己所有;如果是夫妻共同还贷的,则离婚时也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该房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父母出资买房如何认定”,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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