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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项权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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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1 · 1732人看过
导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项权利证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给抵押权人的法定权益证明文件。这一证书明确确认了抵押权人依法享有相应的他项权利,具有法律效力。在司法诉讼中,他项权利证是重要的证据之一,有助于明确争议焦点,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因此,抵押权人在进行房地产抵押交易时,务必确保获得并妥善保管这一证件,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他项权证是什么

一、他项权证是什么

关于他项权利证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该证件系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签发给抵押权人持有,具有法定权益的资格认证文书。

换言之,此类证书切实有效地证明了抵押权人依法享有所涉及的他项权力,成为司法诉讼过程中判定争议焦点的有力证据,有助于保障各方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二、他项权证是银行拿还是业主拿

他项权证一般可以自己去领。

但有些银行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规定是需要银行工作人员去领或是同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去领。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他项权证是什么”,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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