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入职时间,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入职时间,是否合法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18 · 1336人看过
导读: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实际入职时间,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签订日期早于实际入职日不影响合同有效性。若签订日期与入职日期不吻合,应以实际入职日为准确定劳动关系建立时间,合同仍合法有效。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入职时间,是否合法

一、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入职时间,是否合法

确实如此。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起成立,因此,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无论是否早于实际用工日,均不会对劳动合同的有效性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若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与劳动者的实际入职日期并不吻合,那么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入职日期来确定双方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且该劳动合同依旧被视为合法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合同签约3年,中间可以辞职

签了三年劳动合同,没到期劳动者可以辞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行为的,劳动者可以辞职,并且可以向主张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早于入职时间,是否合法”,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网站地图

更多#劳动合同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劳动合同最新文章

遇到劳动合同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