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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的管辖由什么规定

更新时间: 2018-06-27 14: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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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治安案件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由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管辖有明确的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条 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

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并配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第十条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行政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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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于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根据公安机关的级别,确定其查处治安案件的范围,是纵向划分不同级别公安机关之间在各自管辖范围内查处治安案件的权限分工。确定治安案件由哪一级公安机关管辖,也就是上下级公安机关之间对治安案件的管辖分工,应当按照本法第91条的规定执行,即治安案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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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律师
黄真树律师

黄真树律师

四川英特信(南充)律师事务所

黄真树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南充市律师协会会员,多年公司法务工作经验,专业从事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劳动工伤赔偿、社区法律服务等法律代理事务,关于毒品犯罪和其他刑事案件的辩护观点多次获得法院支持,始终坚持以高度责任心、“不求最好,只求更好”的工作态度投入工作,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工作动力,以实现客户诉求为工作目标和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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