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已办理异地生育登记,在异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可现金垫付于出院后30日内提供以下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现金报销:2、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一式一份,拟退件;复印件,一式一份,拟留件)3、代办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一式一份,拟退件;复印件,一式一份,拟留件)4、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及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门(急)诊病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手术患者附报)(原件,一式一份,拟留件)5、在武汉市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生育分娩、流(引)产、计生手术的原因说明(职工所在单位盖公章)(原件,一式一份,拟留件)
生育保险报销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持户口簿到街道办事处所在计生部门办理即可。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限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职位期间,予以的生活花费。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钱补贴。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准则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准则按本公司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的准则支付,时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无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公司或单位支付,准则为女工人生育之前的基本薪水和物价补贴,时限通常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时限的鼓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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