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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大家一下我可以在工伤认定前辞职吗,会有影响吗?

梁* 湖南-邵阳 工伤认定咨询 2020.07.14 16:30:13 369人阅读

我在这个单位工作了三年了,今年工作的时候,外出办理业务时被车撞了,现在我还在申请工伤认定的过程当中,但是我现在又有点想辞职了,干了三年,感觉这个工作也没有什么意义,找不到人生的方向,请问大家我如果在工伤认定前辞职会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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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之前个人先辞职,会影响个人权益的,工伤认定阶段公司也不能提出辞退你的要求。出来伤残等级以后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劳动仲裁处理,申请仲裁时可以一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伤待遇。 工伤待遇的计算,一般是等到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下来之后,所以晚辞职对你有利。
如果已经不需要治疗了,那么请事假是无工资的。如果需要治疗,请病假,应该支付病假工资。

2020-07-14 16:37: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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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伤认定期间辞职的,对以后的伤残鉴定和赔偿都是有一定影响的,建议劳动者在工伤认定期间不要辞职。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2020-07-14 16:31:13 回复

工伤职工如果要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应进行工伤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结果获得一定的赔偿。有些工伤职工可能会由于身体或其他原因,不想再回到原来的单位继续工作而选择在工伤鉴定结束之后离职,那工伤鉴定结束当天辞职对工伤赔偿有影响吗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鉴定结束当天辞职对工伤赔偿有影响吗工伤鉴定结束当天辞职仍然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但赔偿项目会与不辞职有一定的区别。 1、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以下赔偿待遇: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票据确定。生活护理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辅助器具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劳动能力鉴定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根据具体伤残等级确定。 (1)构成一至四级伤残: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不解除劳动关系。 (2)构成五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2、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构成五至十级伤残。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相关法律依据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鉴定后是离职好还是不离职好工伤鉴定后回到原来工作岗位上,如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有恐惧的心理,可以依法要求公司给自己更换工作岗位。

1.申请辞职不会对赔偿产生影响,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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