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劳务纠纷立案多长时间开庭?多久审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审普通程序一般是6个月,简易程序是3个月,但是有特殊情况可以再延长。从立案开始起算,有一个受理案件的期限7天,送达状副本的期间5天,送达后的答辩期间15天,收到答辩状有5天的期限将答辩状送达原告,(如果是公告送达,期限60天,答辩期限是一个月)开庭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具体多长时间还要具体案件结合审判实际和当事人情况具体分析。
劳动仲裁受理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的程序如下:
1、受理: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
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2、组成仲裁庭
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案一庭制。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当事人接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裁决。
3、案件审理仲裁
(1)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和解。
(2)先行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3)裁决:
进行仲裁应充分听取申诉人的申诉和被诉人的答辩;仲裁员进行庭审调查;最后作出仲裁决定。仲裁庭的裁决,一般只对争议标的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结论,对属于经济赔偿或补偿的争议标的可作变更裁决,对其他标的可另行向当事人提出仲裁建议。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当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4、结案与履行效力
(1)结案: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
《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讼。
(2)履行
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期满不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劳动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应当依法执行。
专业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民事案件的处理,人民法院应当于审判活动开始之日的三个工作日之前,确保给予当事人以及其他司法当事人充分的信息披露与准备时间。因此,关于借款合同纠纷案的开庭日期应当最晚在参审人员依法定程序被通知后的第三日完成公布。
专业解答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这一类民事诉讼而言,审理的期限将根据案件所采取的审判程序而有所不同。若该案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院应自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若有急需处理之情形且经过本院院长许可同意,则可予以延长六个月。如后期仍需延期,则须报上级人民法院审批。反之,若该案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法院应自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若有急需处理之情形且经过本院院长许可同意,则可予以延长一个月。
专业解答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裁决生效日期取决于审判类型。一审裁决送达后15天内没有上诉就会生效,二审则是宣判后立即生效。不过,开庭到裁决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这会受到案件复杂程度和法院工作量的影响。简单的案件可能几个月就能结案,复杂的案件则可能需要更长时间。
专业解答关于离婚诉讼开庭日期的确定,一般都很难预先设定。这是因为有很多因素会影响开庭时间。通常,如果案件比较简单,证据充分,法院也不忙,可能几个月内就会安排开庭;但如果情况复杂,可能就需要等更长时间了。法院受理案件后,会给双方发传票,传票上会详细说明开庭的具体日期和时间。
专业解答物业费纠纷案件开庭后的判决期限在物业纠纷诉讼案件中,关于法院在审理结束之后出具最后判决结果的时间,通常是在开庭当日进行宣告;但若因为特殊原因无法实现当庭宣判,具体的审判期限将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一般的情况下,法院会按照预定的周期进行宣判。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一审判决并非在作出即刻生效,如果被告对此判决持有异议,并提出上诉,那么还需经过二审程序的审查与裁决。
律师解析 劳动纠纷立案15日后择日开庭,60日内作出载决。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 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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