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卫生检查,保持环境整洁。存放、陈列药品的设备应当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放置与销售活动无关的物品,并采取防虫、防鼠等措施,防止污染药品。药品应当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药品陈列应当设置醒目标志,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陈列的药品应当放置于货架(柜),摆放整齐有序。陈列的药品应当避免阳光直射。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处方药不得采用弄回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应当分开摆放。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专区。企业应当定期对陈列、存放的药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拆零药品和易变质、近效期、摆放时间长的药品以及中药饮片。
根据最高人民食品药品纠纷司法解释,因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可以分别或者同时销售者和生产者。消费者仅销售者或者生产者的,必要时人民可以追加相关当事人参加诉讼。 依据上述规定,你既可以向药品的销售者主张赔偿,也可以向药品的生产厂家主张赔偿。你有权择一而诉,也可以同时生产者和销售者。 食品、药品的消费与我们每一个普通消费者都息息相关。当食品、药品出现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时,相对于生产者和销售者,消费者在时间精力、专业水平和有效信息的获知能力等方面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最高人民在司法解释中对消费者求偿权作出如此规定,有利于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
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违反了《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加重对方责任,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处理,按照对方的要求。”可按《合同法》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