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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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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掌握了她同事诬陷她的证据,请问长春律师这算是诬告陷害罪嘛,诬告陷害罪到哪报案呢?

母** 黑龙江-黑河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6.12.07 22:06:20 34046人阅读

事情是这样的,我好朋友是公司负责管理文件档案的人,然后前几天她一个同事把她保存的档案偷走了两袋,接着写匿名的字条告诉她的领导说她把东西弄丢了,现在已经掌握了她同事诬陷她的证据,请问长春律师这算是诬告陷害罪嘛?诬告陷害罪到哪报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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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333条

您好,您询问的诬告陷害罪到哪报案这一问题您可以自行到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诬告陷害罪属于自诉案件)。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是指无中生有,虚构犯罪事实,意图使被诬告者受到错误侦查、起诉、审判等。“虚假告发”,是指行为人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单位进行告发。告发的形式有多种多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可以是署名的,也可以是匿名的。诬告陷害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具有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故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同时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按照有关规定,行为人涉嫌诬告陷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是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二是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三是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四是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犯诬告陷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此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告,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构成犯罪。至于诬陷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或者没有辨认或控制能力的人犯罪,仍构成诬告陷害罪。虽然司法机关查明真相后不会对这些人科处刑罚,但将他们作为侦查的对象,使他们卷入刑事诉讼,就侵犯了其人身权利。

2016-12-07 22:11:20 回复
地区:甘肃-天水 咨询解答:2781条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那么关于您询问的诬告陷害罪到哪报案这个问题,如果您确认了您朋友公司的人是诬告陷害罪的话可以在公安机关要求立案,不立案,再到检察院立案

2016-12-07 22:10: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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