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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大额现金提取必须提前预约吗

罗* 山东-聊城 其他咨询 2021.03.26 19:54:33 311人阅读

银行大额现金提取必须提前预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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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法律意见】
单位员工从单位辞职后,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不需要提前预约。
【法律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021-03-26 19:55:33 回复

解答如下, 您好,根据出台的最新《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所以,具体是预交还是后交,一是看合同约定,二是看小区物业运行情况。但有些地方出台了地方政府规章,各地规定不同,有些地方规定不得预收6个月以上的,,有的规定不得预收一年以上的,具体还是要看你所在的地方相关规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没有具体的规定,按合同约定办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第九条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十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

您好,关于物业费必须提前预交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您好,根据出台的最新《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所以,具体是预交还是后交,一是看合同约定,二是看小区物业运行情况。但有些地方出台了地方政府规章,各地规定不同,有些地方规定不得预收6个月以上的,,有的规定不得预收一年以上的,具体还是要看你所在的地方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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