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藏法律咨询 > 那曲法律咨询 > 那曲房屋租赁法律咨询 > 不动产可以当作房屋租赁物吗

不动产可以当作房屋租赁物吗

袁** 西藏-那曲 房屋租赁咨询 2021.04.01 20:58:02 320人阅读

不动产可以当作房屋租赁物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那曲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那曲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动产能否作为租赁物
不动产能否作为租赁物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并未对不可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范围作出界定。
以不动产为标的的融资租赁交易中可能出现的承租人无法支付租金的债务风险,而所谓法律风险,则是指因不动产融资租赁导致诉讼纠纷而可能出现的最终被认定为合同无效的风险。
显然,经营风险是导致法律风险产生的前提,换言之,即便是存在法律风险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如果承租人能够如约履行按期付租的合同义务,那么潜在的法律风险并不会发生,因此,经营风险应该是实务中考虑的主要因素。
哪些不可为融资租赁标的物
1、法律并未对不可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范围作出界定,但法律禁止流通的物体或限制交易的物体,如武器、国家专营产品等;如果法律规定某种物体的交易须经过特定机关的许可,未经过法律规定的审批程序之前不能成为适格的租赁标的物。
2、有一个文本中的范围供参考:《国际会计准则——租赁》中则规定:“本准则适用于一切租赁,除非是:开发或使用诸如石油、天然气、木材、金属及其他矿产权的自然资源的租赁协议,以及诸如、录像、剧本、文稿、专利和版权等项目的许可协议”。
3、根据融资租赁交易的特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不得成为融资租赁标的物:
(1)租赁物应是实物财产,任何形式的无形财产都不能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2)租赁物应是使用权能够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物,如果使用权与所有权不可分离,则违背了融资租赁的交易性质,不可能成为融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3)租赁物应是不可消耗物,能够重复使用。
(4)租赁物不应是用于个人消费的消费品,由于目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还不包括自然人,因此,个人消费品也不可能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2021-04-01 20:59:02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不动产能否作为租赁物 不动产能否作为租赁物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律并未对不可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范围作出界定。 以不动产为标的的融资租赁交易中可能出现的承租人无法支付租金的债务风险,而所谓法律风险,则是指因不动产融资租赁导致诉讼纠纷而可能出现的最终被认定为合同无效的风险。 显然,经营风险是导致法律风险产生的前提,换言之,即便是存在法律风险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如果承租人能够如约履行按期付租的合同义务,那么潜在的法律风险并不会发生,因此,经营风险应该是实务中考虑的主要因素。 哪些不可为融资租赁标的物 1、法律并未对不可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范围作出界定,但法律禁止流通的物体或限制交易的物体,如武器、国家专营产品等;如果法律规定某种物体的交易须经过特定机关的许可,未经过法律规定的审批程序之前不能成为适格的租赁标的物。 2、有一个文本中的范围供参考:《国际会计准则——租赁》中则规定:“本准则适用于一切租赁,除非是:开发或使用诸如石油、天然气、木材、金属及其他矿产权的自然资源的租赁协议,以及诸如、录像、剧本、文稿、专利和版权等项目的许可协议”。 3、根据融资租赁交易的特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不得成为融资租赁标的物: (1)租赁物应是实物财产,任何形式的无形财产都不能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2)租赁物应是使用权能够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物,如果使用权与所有权不可分离,则违背了融资租赁的交易性质,不可能成为融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3)租赁物应是不可消耗物,能够重复使用。 (4)租赁物不应是用于个人消费的消费品,由于目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还不包括自然人,因此,个人消费品也不可能成为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改建、改装或者增加附着物的,于返还租赁物时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的行为经过出租人同意,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改建、改装或者增加附着物的,于返还租赁物时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的行为经过出租人同意,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房屋出租合同的范本
6764人阅读

尤其在经济较发达地区,房屋出租的市场需求巨大,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个体工商户的门店需求等,今天小编为您介绍房屋出租合同的有关内容,那么新的房屋出租合同范本怎么写?下面来了解一下吧!

房屋出租合同范本
6646人阅读

房屋出租的广告比比皆是,优质的出租房永远都是紧缺的,今天小编为您介绍房屋出租合同的有关知识,那么房屋出租中介合同怎么写,房屋物品出租合同又应该怎么写?以及农村、城市房屋出租的具体合同怎么写?房屋出租广告应该如何做?快来了解一下吧!

个人房屋租赁税
19370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房屋租赁税的有关规定等内容,那么你知道个人房屋租赁税是多少,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房屋租赁税费由谁承担,小规模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以及一般纳税人房屋租赁税是怎么算的?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居住用房租赁
5159人阅读

居住用房租赁是在生活中十分常见,你知道居住证房屋租赁税是怎样规定的吗,以及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相关规定有哪些,居住用房租赁注意事项有哪些吗,更多内容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上海租房中介费
90405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上海租房中介费相关内容,那么上海租房中介费收取标准是多少,上海租房中介费应该怎么算,以及上海租房中介费多少的内容,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快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