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详询计生主管部门。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其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的,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给予一次性生育补贴。由男方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其配偶按其它政策规定已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未达到生育医疗费定额补贴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补足;已达到生育医疗费定额补贴标准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补贴标准如下: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的1500元;2.妊娠满7个月生产的1000元;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只要按规定缴纳了社保(生育津贴保险),就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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