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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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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是如何构成的

周* 新疆-喀什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2.06.29 02:37:20 486人阅读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是如何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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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卫建设秩序。
本罪的犯罪对象:
一是武器装备,它是武装部队直接用于实施和保障作战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的统称。
二是军事设施,是指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建筑、场地和设备。
三是军用通信,是指军队为实施指挥、运用通信工具或其他方法进行的信息传递,它是保障军队指挥的基本手段。、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严重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轻信能够避免这种严重后果,以致发生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造成严重后果,均对构成本罪,需要造成严重后果。

2022-06-29 02:38: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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