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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是指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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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严重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这种严重后果,以致造成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造被破坏并导致产生严重后果。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

    本罪的犯罪对象,包括三种:

    一是武器装备,它是武装部队直接用于实施和保障作战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的统称。包括冷兵器、枪械、火炮、火箭、导弹、弹药、爆破器材、坦克及其他装甲战斗车辆、作战飞机、战斗舰艇、鱼雷、水雷、生物武器、化学武器、核武器、通信指挥器材、侦察探测器材、军用测绘器材、气象保障器材、雷达、电子对抗装备、情报处理设备、军用电子计算机、野战工程机械;渡河器材、伪装器材,“三防”装备;辅助飞机、勤务舰船、军用车辆等。

    二是军事设施,是指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建筑、场地和设备。包括:指挥机关、地面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军用机场、港口、码头;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洞库、仓库;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和测量、导航、助航标志;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用通信、输电线路、军用输油、输水管道;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规定的其他军事设施。

    三是军用通信,是指军队为实施指挥、运用通信工具或其他方法进行的信息传递,它是保障军队指挥的基本手段。如无线电通信、有线电通信、光通信、运动通信、简易信号通信等。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破坏,即毁灭和损坏,是指使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全部或部分地丧失其正常功能。过失,即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严重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轻信能够避免这种严重后果,以致发生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造成严重后果,均对构成本罪,需要造成严重后果。所谓严重后果,一般是指造成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失去使用价值;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严重影响军事行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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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认定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一)区分破坏本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界限

    他们在犯罪的主体、对象、犯罪的手段、犯罪的故意等方面有相同之处。

    主要区别:

    (1)本罪属于危害军事利益的犯罪,而后几种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2)本罪破坏的对象只限于军事设施,而后几种罪破坏的对象不限于军事设施。因此,凡是行为人,故意破坏军事设施,即使客观上也危害公共安全,仍应以破坏军事设施罪论处。

    (二)本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

    本罪是一种比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危害大得多的犯罪。它的严重性不仅仅在于被破坏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财产价值,而是在于这种破坏行为能够使武器装备丧失其应有的效能,从而严重影响我军的战备和战斗能力。

    主要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与武器装备的使用能力相联系的军事利益,而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本罪破坏的是特定对象,即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后者破坏的对象,是各种公私财物。据此,非军职人员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以外的一般财物,如生活用品、办公设备等,或者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局部,并不影响其使用的,应依故意毁坏财物论处。

    (三)因盗窃而引起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的定性

    当前,因盗窃财物造成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被破坏的现象比较普遍,这类犯罪属于牵连犯。在认定时,首先要根据因盗窃所破坏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重要程度、犯罪情节、所盗物品的价值,分别确定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与盗窃罪应当适用的法定刑,然后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定罪处罚。

    (四)用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的定性

    用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属于牵连犯,应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以放火罪、爆炸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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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的量刑

    1、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战时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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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的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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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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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7:49:31

刑事拘留超期强制措施该怎么办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刑事拘留超期是违法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利要求解除强制措施。这是法律赋予他们保障自身或他人合法权益的途径。(2)可先向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申诉,说明超期拘留情况,要求释放或变更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关机关需在三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这为解决超期拘留问题提供了初步的处理流程。(3)若申诉未得到合理解决,可向上一级机关或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会审查申诉情况,若存在超期拘留会要求相关机关纠正,这进一步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提醒:遇到刑事拘留超期问题要及时申诉,注意留存相关申诉材料。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3-20 06:43:11

开设赌场罪不起诉还是否会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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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法定不起诉:当案件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被认定为犯罪等情形时,依据法律规定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因为不构成犯罪,所以不会面临判刑。(2)酌定不起诉:在犯罪情节轻微,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免除刑罚的情况下,检察院有自由裁量权作出不起诉决定,此类情况也不会被判刑。(3)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经过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若检察院依旧觉得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就应作出不起诉决定。由于缺乏定罪证据,不会被判刑。但被害人若对此不服,有申诉或直接起诉的权利。提醒:即便开设赌场案被不起诉通常不判刑,但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被害人申诉或起诉,可能使案件情况改变,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2025-03-18 05:37:33

开设赌博场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最近回复:

结论:开设赌场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娱乐活动提供场地工具且不以营利不抽头渔利,一般不认定为开设赌场罪。法律解析:根据《刑法》规定,开设赌场要承担相应刑事处罚。在司法实践里,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3万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30万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120人以上等情形属于“情节严重”,处罚更重。不过,如果只是为娱乐活动提供场地和工具,且没有营利目的、不抽头渔利,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这体现了法律对不同性质行为的区分对待。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可能会遇到涉及此类法律的复杂情况,若有相关疑问或担心涉罪风险,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也随时欢迎大家就此类问题向我咨询。

2025-03-16 18:58:29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处罚措施有哪些

最近回复:

(一)对于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商标使用规定,使用商标前确认是否获得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避免使用相同商标引发侵权。(二)注册商标所有人要加强商标保护意识,及时发现并制止可能的假冒行为,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三)若面临假冒注册商标的指控,应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相关证据,争取从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5-03-12 14:27:23

开设赌场从犯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最近回复:

1. 开设赌场罪中从犯处罚确实通常比主犯轻。从犯在共同犯罪里起次要或辅助作用,这是其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的依据。法律对开设赌场罪量刑有明确规定,从犯在此基础上,结合具体作用量刑。2. 解决措施和建议:首先,司法机关在认定从犯时要精准判断其作用。对于偶尔帮忙看场这种提供少量协助的,在量刑时应充分考量从轻情节,符合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其次,对于作用相对较大的从犯,也要严格按照法律在法定刑内合理减轻处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再者,在整个司法过程中,要保证量刑的公开透明,让公众看到法律对从犯处罚规定的正确适用,维护司法公平,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2025-03-10 05:46:22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近回复: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达到一定情形即应立案追诉,体现了法律对公私财物的保护以及对违法行为的规制。1. 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予以立案,通过合法价格鉴定确定损失,确保损失认定有可靠依据,维护法律公平公平。建议相关鉴定机构严格遵循鉴定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保障鉴定结果的权威性。2. 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不论价值即可立案,旨在打击多次恶意毁坏行为。应加强对这类行为的日常监管和证据收集,社区、物业等可协助提供线索。3. 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因其行为恶劣危害大而立案。对于此类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固定证据,公安机关迅速出警处理,增强执法威慑力。4. 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判定,这赋予司法机关一定自由裁量权。司法机关应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和类似案件例子,谨慎、公平作出判定。

2025-03-05 03:18:29

损坏他人财物法院怎么赔偿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财物损坏纠纷诉至法院,关键在于确定财物实际损失价值,这依赖于双方提供的证据。(2)财物可修复时,赔偿以恢复原状为原则,涵盖维修所需材料、人工等合理开支。(3)财物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达到或超重置价值,按损坏时市场价格赔偿。(4)赔偿范围不仅包括财物本身损失,若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直接经济损失也需赔偿,如设备损坏导致的停产损失。(5)法院综合全案,依过错程度等确定最终赔偿金额,判决生效后,义务人必须履行赔偿义务。提醒:遇到此类纠纷,务必保留好相关证据,证明财物实际损失及因果关系 。对判决赔偿有疑问或不服,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2025-03-02 14:15:46

监视居住具体执行措施有哪些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监视居住的执行主体明确为公安机关,这体现了其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职责。限定活动区域是重要执行措施,指定居所执行有严格适用条件,旨在保障侦查顺利进行的同时,防止权力滥用。(2)对被监视居住人规定一系列需遵守的规则,是为确保刑事诉讼的正常开展,防止其干扰案件侦查、逃避法律责任。这是维护司法秩序和公正的必要手段。(3)执行机关采取的监督方法,如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以及特定情况下的通信监控,能有效掌握被监视居住人的动态,保障监视居住措施的有效性。提醒:被监视居住人务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可能面临更严厉强制措施。若对监视居住措施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2025-03-01 06:31:51

诉讼费未缴补救措施有哪些内容

最近回复:

法律分析:(1)在规定缴费期限内未缴纳诉讼费,法院一般会通知补缴。当事人需在指定期限足额缴纳,不然原告、上诉人等按撤诉处理。这旨在确保诉讼程序有序进行,避免当事人随意开启诉讼却不承担相应费用。(2)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未能按时缴纳,当事人可在障碍消除后合理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缘由并附上证明材料,请求顺延缴费期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审查决定是否准许,体现法律的人性化与灵活性。(3)上诉案件若未在规定期限缴纳上诉费,又无正当理由和申请,二审法院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裁判生效。这维护了上诉程序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提醒:收到诉讼费缴纳通知要及时关注并按规定操作,有疑问尽快与法院沟通,避免因疏忽影响自身权益 。

2025-02-27 04:42:24

法院不采取强制措施怎么办

最近回复:

1.法院不采取强制措施,首要原因是要考量案件是否满足法定条件,像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性质以及社会危险性等。若不满足,法院当然不会采取行动。2.其次,可能是申请方提供的证据不够有力,无法支撑采取强制措施的请求,此时法院需谨慎权衡。3.若对法院决定不满,可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要详细阐述认为应采取强制措施的理由及相关证据。但要牢记,强制措施的采取必须严格依法,不能随意决定。总之,应以理性态度看待法院决定,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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