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鹤岗法律咨询 > 鹤岗判决执行法律咨询 > 强制执行只有养老金怎么办

强制执行只有养老金怎么办

周* 黑龙江-鹤岗 判决执行咨询 2024.03.24 09:10:10 300人阅读

强制执行只有养老金怎么办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鹤岗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鹤岗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实践中,欠款者仅拥有养老保险金的情况下,如果其所在地区的平均养老保险金额明顯高出其实际收入,那么可以这样理解:
超出该范围的那部分养老保险金其实是可以接受法院强制执行的。
由于欠债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也是他们全部收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法院将有权力强制冻结并扣划该部分资金。
依照目前已有的相关法规规定,若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与法律文书规定相符的义务,那么人民法院对此有权采取扣留、提取等措施,以强制取得被执行人应承担的部分收入。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必须以及对于刑事判决或裁定中的财产部分时,那么这类事宜就应该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处于同等地位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2024-03-24 09:36:45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为欠钱经判决后进入强制执行,但是自己没有钱还,会不会被判刑呢 强制执行的法律概念是怎样的呢 强制执行的执行主体是谁 强制执行会在什么条件下执行呢
强制执行时,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可以向提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这种情况下,不会拘留,更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这里的“确实没有能力”,是指完全没有能力履行。如果有部分履行能力,也应当部分履行、分期履行。否则,可以采取拘留的司法强制措施。例如:本来欠款1000元,现在收入只有500元,生活费需要400元,那么,剩余的100元是要用来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即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如果确实是属于无能力偿还债务的,一般不会被判刑。但是,如果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要被判刑的。
也就是说,不会因为没有钱执行而被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对于如果只有一套房法院强制执行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可以强制迁出。因此,过了六个月的宽限期,可予以执行任何人都不是必须居住自有住房,租赁的住房同样可以居住,可以满足居住条件,所以,有收入能够租赁住房的情况下,现居住的房屋就不是必须的住房。同时又规定。就是说给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只是同时又规定
1、法律从来没有规定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时不可以强制执行《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在六个月内不得强制迁出。)被执行人超过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的部分不是必需的房屋另外、是否有能力租赁房屋居住,(该办法规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如果没有收入来源不能租赁房屋居住,那么还要看该房屋是否和《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相适应司法实践中一般是这样掌握的、变卖或者抵债。”注意,这里已经没有再提到“必需”的问题,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2、什么是被执行人及其抚养的家属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如果被执行人的房屋设定了抵押,则不考虑是否必需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可以查封,如果被执行人的房子为别墅或其本身具有相应的收人能力可以租房;
b,对已经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居住的房屋、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

您好,针对您的名下只有一套房,法院会强制执行吗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如果贷款不还,拖欠时间达到一定的标准或你明确表示不想还了,银行是可以申请强制拍卖的,能不能判决执行,还要看你这套房是否唯一生活必需,房屋是否面积大或价值大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
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典当管理办法
131358人阅读

典当行业在过去市场十分热闹,现在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出现,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的便捷,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是典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知识,譬如典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内容有哪些,来了解一下吧。

物权效力
63284人阅读

物权,一般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今天为大家介绍物权效力的相关法律知识,那么什么是物权效力,物权效力有哪些,物权效力和合同效力的联系有哪些,以及物权效力优先原则规定是什么呢,希望这些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44999人阅读

物权,一般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其中所有权是大家最为熟悉的,那么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内容有哪些,以及最新物权法司法解释规定的具体内容有些什么?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来了解一下吧!

一审判决生效
11229人阅读

在诉讼案件中一审判决的生效时间需要多久,如果不服一审判决需要在什么期限内上诉,一审判决离婚生效时间是多久,一审判决生效日是什么时候等等一系列关于一审判决的法律知识都由我们来帮您解答吧!

一审判决
32776人阅读

在诉讼流程后,一般的案件在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后,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提交二审请求,那么一审判决何时生效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审判决生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以及一审判决和一审裁定有什么联系呢,快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