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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是什么

周* 安徽-六安 判决执行咨询 2024.03.28 12:41:10 408人阅读

消防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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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消防法所确立的行政强制措施,皆是在实施全面全方位的监督检查过程中所采纳实践的,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的应用:
1.对现场状况进行临场查封;
2.采用合适的手段来消除可能存在的各种隐患因素;
3.督促并监管被监督方进行全面彻底的问题整改。
此外,有权限的消防救援机构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时,如若是发现城乡的消防安全配置以及公共消防设施未能达到相关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准,或是发现在该地区有可能对社会整体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火灾隐患存在,都应该将涉及以上内容的信息以书面形式上报给对应地区的人民政府。
而接收到书面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也应在第一时间内对事件真相进行核实与确认,并联合或者责令相应的部门和单位采取紧急有效的应对措施,全力促进其开展问题整改,毋庸置疑地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
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第五十五条
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由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2024-03-28 13:05:01 回复

公安消防行政执法证据规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安消防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实施消防行政许可、消防监督检查、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火灾事故调查、消防行政处罚和消防行政强制等执法活动中收集和审查证据,适用本规则。
公安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处罚等消防执法活动中收集和审查证据,参照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可以用于证明执法活动和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第四条 证据应当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并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执法的根据。被依法排除的证据,不能作为执法的根据。
第二章 证据种类和基本要求
第五条 消防行政执法的证据主要有:
(一)物证,是指以外形、质量、规格、特征等形式记载待证事实的物品、痕迹;
(二)书证,是指以文字、数字、图形等形式记载待证事实的书面材料;
(三)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是指被侵害人和其他证人就待证事实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所作的陈述;
(四)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是指违法嫌疑人就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情节等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所作的陈述和申辩;
(五)鉴定意见,是指具有法定资质和条件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就与待证事实有关的专门性问题所作的结论性或者倾向性意见;
(六)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是指执法人员依职权对现场、物品等进行勘验、检查以及现场工作情况所作的文字、绘图、照片、录像等记录;
(七)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是指以磁带、光盘、胶片、电子存储设备等形式记载待证事实的材料。
第六条 物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物证应当为原物。收集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拍摄或者制作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
(二)原物为数量较多的种类物的,可以收集其中的一部分。
第七条 书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书证应当为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为书证的原件。收集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收集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
(二)证明同一内容的多页书证的复制件、影印件、抄录件,还应当由持有人加盖骑缝章或者逐页签名,并注明总页数;
(三)书证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应当注明出处和复制、影印、抄录时间,经核对无异后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并由持有人加盖印章或者签名。
其他部门收集并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言词证据,以书证论。

国际邮包等)、检定(如水利。6、电力部门对计量工作进行强制检定)。 5.行政强制检疫答:行政强制、强制划拨、强制扣缴、现场管制、防火管制。 10.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3.对人身的行政强制措施。如留置盘问、传唤与讯问、强制戒毒等。 2.行政强制。4、强制收购、强制拍卖,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行政强制保全。如查封、扣押。如强制服兵役、强制收缴: 1.行政强制取缔。 9.行政强制执行、查验(如海关检查进出境货物。8、冻结、证据登记保存等。 7.行政强制销毁.行政强制检查。包括现场检查(如民警对违禁物品及犯罪嫌疑人进行检查).行政强制管制。包括交通管制,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方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秩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的需要,对相对方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强制拆迁等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2、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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