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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打开车门撞人谁负责
解析:关于乘客开启车门引发的交通事故,其责任应当依据涉案当事人对应的行为在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中所产生的具体影响及其重大过失程度予以确定。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首先,若涉事的机动车辆存在违反有关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停车行为,那么,驾驶人员和乘客就应该对此事件负责并承担起全责;其次,如该车辆系按规定停放,然驾乘人员未尽提醒义务以警示后方来车或行人等注意安全的情况下,应由驾驶人员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最后,如车主和驾驶人均已尽到提醒义务,但乘客仍擅自打开车门导致事故,顯然此举将构成乘客的主要过错,因此,乘客应当成为引发本案事故的主责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过错行为直接导致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他们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全责。而当这种情况涉及到双方或多方涉案当事人时,应当依据各当事人行为在导致事故过程中的核心影响力,以及各自的失误程度,来分別判定主要责任、平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倘若所有当事人都没有任何过错,导致事件的发生纯属意外的交通事故,那么各方均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您好,针对您的的士乘客开门电动车撞到车门了是谁的责任问题解答如下,的士乘客开门导致电动车撞到车门,乘客和的士司机都有责任,区别在于责任的承担与大小。如果电动车违规,电动车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驾驶员靠边停车下客时须确保安全,是法定注意义务,且无论是从道路观察能力、专业知识还是风险防控能力,驾驶员都较乘客更强,而乘客下车时亦应有相应的注意义务。扩展资料:交警提醒:乘客下车时,的哥应该及时打开双闪灯提醒后面的行人和车辆,并要提醒乘客安全开门;同时乘客要从后视镜观察后方及侧方的行车,确认安全后自己再下车
【法律意见】1、车辆违规,司机及乘客需负全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据此,如果是在车辆违规停车的情况下开车门引发事故的,或是在车辆还没有停稳就开车门引发事故的,司机和开车门的人应负全部责任。2、司机未尽义务负主要责任营运车辆停车下客前和过程中,驾驶人都有确保安全和提醒的义务。如果未履行义务,驾驶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开车门乘客也有一定的观察周边环境的义务。如果因开车门不慎伤人,乘客也需承担一定责任。3、乘客不顾劝阻强行开门需负主要责任乘客本身是成人,即使为自身安全着想也该尽到安全防范义务,在出租车司机尽到自己义务后发生事故,应该由乘客和被撞人各自承担责任。因为乘客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是否安全的判断力,不管是避免撞到自己还是别人,都有责任注意安全。在司机已经做到安全防范的情况下,乘客没有做到,就该乘客自己或后车(如果后车有责任)担责。4、无违规尽义务需明确另一方的责任如果车辆并未违规,且驾驶人和乘客都做到了其义务,可开车门时还是发生意外了,作为一起交通事故,还应该明确另一方承担的责任。
专业解答对于汽车开门撞到电动车的责任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若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因前车突然开门导致碰撞,机动车应负全责。若双方行驶在非正常车道或后车未控制车速,需由交通管理部门评估责任比例。若电动车驾驶员未注意前方车辆开门且机动车违法停车,电动车主要责任,机动车次要责任;若机动车正常停放,则电动车负全责。
律师解析 司机违规停车致乘客开车门撞人的,一般情况下是乘客承担次要的责任,司机承担主要的责任。 具体责任怎么承担,还要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
律师解析 乘客下车开门发生交通事故,如何承担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作为乘客在下车前,应当注意观察附近路况,做到谨慎开门下车。如果因开车门不慎伤人,乘客需承担一定责任。 其次,车主作为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应当将车辆停靠在安全的位置,在乘客下车前要注意观察并提醒乘客注意安全,驾驶员没有做到前述的注意义务,对损害的发生同样具有一定的过错,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最后,受害人在骑电瓶车时,应当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发现前方有停靠车辆时,应当减速慢行,以免碰撞。如果受害人没有做到安全行驶的义务,对损害的发生也具有一定的过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如果是在车辆违规停车的情况下开车门引发事故的,或是在车辆还没有停稳就开车门引发事故的,司机和开门乘客应负全部责任。 若有不顾驾驶人劝阻强行开门发生意外的,乘客承担主要责任。
律师解析 乘客开门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是在车辆违规停车的情况下开车门引发事故的,或是在车辆还没有停稳就开车门引发事故的,司机和开车门的人应负全部责任。 营运车辆停车下客前和过程中,驾驶人都有确保安全和提醒的义务。如果未履行义务,驾驶人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开车门乘客也有一定的观察周边环境的义务。如果因开车门不慎伤人,乘客也需承担一定责任。 若有不顾驾驶人劝阻强行开门发生意外的,乘客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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