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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完户能撤销吗

张** 福建-宁德 房产纠纷咨询 2024.04.28 15:18:00 326人阅读

房产过完户能撤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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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需依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若房产过户事宜系因重大误解方才签订,或在签订合同时明显缺乏公允性,此种情况下是有可能被撤销的;
然而,若合同各方按照正规手续完成了过户,此时便无法撤销已生效的合同,由此引发的所有经济损失均须由相关方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024-04-28 15:20:00 回复

1、赠与完成后可以撤销,但需要满足法定的情形。受赠与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抚养义务,或者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属于法定的情形,此时无论是否已经完成赠予,都可以行使撤销权,此为法定撤销权,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一年之内行使。
2、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视情况而定。如果该房产过户手续因重大误解订立,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可以撤销;如果合同双方按正规手续过户的,则不可撤销,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自己支付。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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