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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是哪个部门侦办的

苟* 河北-廊坊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5.20 10:02:00 424人阅读

洗钱罪是哪个部门侦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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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反洗钱事务归属于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具有对全国范围内的反洗钱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的重要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则肩负起了指导并部署金融行业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重任,同时也负责对反洗钱资金实施有效监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四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制定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情况,在职责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履行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在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范围内,对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
人民银行负责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

2024-05-20 10:03:00 回复

您好!立案侦查不等于批捕。立案侦查结束后,公安部门会向检察院申请批捕的。如果检察院经过核查后认为符合批捕条件的,会发放《逮捕证》;如果检察院经过核查后认为不符合批捕条件的,会向公安部门出具《不予批捕通知书》。公安部门收到《不予批捕通知书》后就会释放犯罪嫌疑人。谢谢阅读!

法院不具有侦查权。
  《刑诉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所以人民法院无侦查权。在受理自诉案件后对证据有疑问可以调查核实。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因此,如果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超过1个月的期限,则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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