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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杨** 江西-九江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06.25 10:57:00 441人阅读

特殊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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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一、以下为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明确规定:
(一)随意殴打他人,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且涉案情况如下者,应予以立案侦查并追求刑事责任:
1、导致一人以上身体遭受轻度创伤或二人以上受伤程度较轻者;
2、引发他人陷入心理异常状态、自杀甚至更为严重的人身损害后果者;
3、多次实施随意殴打他人行为者;
4、携带凶器进行随意殴打他人者;
5、对精神病患者、残疾人士、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群体、孕妇以及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进行随意殴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
6、其他情节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且涉案情况如下者,应予以立案侦查并追求刑事责任:1、多次实施上述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2、携带凶器进行上述行为者;3、对精神病患者、残疾人士、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群体、孕妇以及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进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4、其他情节恶劣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强行索取、占有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且涉案情况如下者,应予以立案侦查并追求刑事责任:1、强行索取、占有公私财产价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产价值达人民币2000元以上者;2、多次实施上述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3、引发他人陷入心理异常状态、自杀甚至更为严重的人身损害后果者;4、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缘无故制造事端,聚众斗殴,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严重破坏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024-06-25 10:5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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