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解析: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被称为“帮信罪”,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所明确设立的刑事犯罪类别,该条文中并未设定具体的涉案资金门槛。本罪主要针对的是行为人在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中是否提供了援助,比如行为人明知道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却仍然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关键技术支援,或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实质性协助。在判定是否构成此项犯罪时,关键点在于行为人的主观知晓情况以及其实际提供的援助行为,而并非单纯的特定涉案金额大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7-05 09:44: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