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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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慈善机构能是继承人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来自上海市东方公证处的统计数据显示,在遗嘱类继承案件中,遗赠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占遗嘱类继承案件比例从2020年的10%上升到2020年的23%。这就意味着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成为遗嘱受益人的情况在增多,长期施以援手的邻居、真正照顾老人的志愿者,甚至是慈善机构、希望小学、公益组织等,也渐渐成为老人公证遗嘱指定的受益对象,这也反映了遗嘱自由的思想正在渐入人心。
一件令公证员深为感佩的事是,有一对八旬老夫妻来找到公证员,立下公证遗嘱,希望自己百年之后,能将所有遗产授权给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处理。
原来,这对夫妻婚后生育的两个孩子都已经先他们去世。为了尊重孩子生前的遗愿,夫妻俩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希望在夫妻俩过世后,能将他们名下的房子、存款、现金、有价证券和家电家具等用品均以信托形式给予、授予、赠予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望慈善基金会能以他们已经去世的儿子的名字设立教育专项基金,用于捐建和支持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二所,如有结余,则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的助学金。公证遗嘱后,一式四份,夫妻俩、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和办理业务的公证处各留存一份。
未来,这对夫妻的义举,将在他们去世后,随着公证遗嘱的生效而得以实现。
您好,关于哪些活动算慈善活动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慈善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
(一)扶贫、济困;
(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六)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来自上海市东方公证处的统计数据显示,在遗嘱类继承案件中,遗赠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占遗嘱类继承案件比例从2020年的10%上升到2020年的23%。这就意味着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成为遗嘱受益人的情况在增多,长期施以援手的邻居、真正照顾老人的志愿者,甚至是慈善机构、希望小学、公益组织等,也渐渐成为老人公证遗嘱指定的受益对象,这也反映了遗嘱自由的思想正在渐入人心。
一件令公证员深为感佩的事是,有一对八旬老夫妻来找到公证员,立下公证遗嘱,希望自己百年之后,能将所有遗产授权给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处理。
原来,这对夫妻婚后生育的两个孩子都已经先他们去世。为了尊重孩子生前的遗愿,夫妻俩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希望在夫妻俩过世后,能将他们名下的房子、存款、现金、有价证券和家电家具等用品均以信托形式给予、授予、赠予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望慈善基金会能以他们已经去世的儿子的名字设立教育专项基金,用于捐建和支持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二所,如有结余,则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的助学金。公证遗嘱后,一式四份,夫妻俩、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和办理业务的公证处各留存一份。
未来,这对夫妻的义举,将在他们去世后,随着公证遗嘱的生效而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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