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北碚区法律咨询 > 北碚区刑事犯罪辩护法律咨询 > 构成抢夺罪的情形有哪些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构成抢夺罪的情形有哪些

廖* 重庆-北碚区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10.02 09:35:47 347人阅读

构成抢夺罪的情形有哪些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北碚区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碚区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重庆-北碚区

简单来说,抢劫罪就是趁别人没防备,公然使用实际力量直接抢取财物,让对方毫无反应时间地获得大量财物。例如街头抢包、商场抓贵重物品等。关键在于公开夺取和金额大。要明白,抢劫不是通过打人得到财物,而是直接抢物。

2024-10-02 16:40:00 回复
咨询我
地区:重庆-

抢夺就是趁人家没反应过来,顺手就把别人手里的东西给拿走了,还得是价值比较大的那那种。在街头忽然从别人手上把包给抢了;或者在商场里,直接从别人手里把昂贵的商品抢过来等等。这种行为最重要的标志就是公开、大胆地去抢并且金额还不能小,要达到一定的标准才算犯罪。不过你可得记住,抢夺只是针对财物本身,并不是要先打倒主人再去抢他们的东西。

2024-10-02 14:52:22 回复
咨询我
地区:湖北-省直辖

那个所谓的“抢夺”罪,其实就是有些人趁着别人没注意,动作快得让对方反应不过来就硬抢走了他们手上或包里值钱的东西。你在街上走着走着,突然有人把你的手提包给抢走了;或者是在超市里看到有人趁乱把人家手上的高档货品给扯过去了这类情况。总之,这种感觉就像是行为人在大庭广众之下明目张胆地抢劫,而且还得是金额比较大的那种。但是要记住,这个罪名中的抢劫并不是说对人进行了殴打之后才拿到东西的,而是直接把财物从别人那里抢过来的,这两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2024-10-02 13:21:04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抢劫罪通常体现为犯罪分子乘人不备,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公开对财物实施具有实质性的强制手段,使他人无法及时进行反抗,从而获取到数额较大的财物。例如,在繁华的街头突然抢夺他人手中的手提包;或者在大型购物中心强行夺取他人手中价值较高的商品等等。这种犯罪行为的核心要素在于公开夺取财物并且数额较大。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抢劫行为是直接针对财物进行的强制性行为,并非通过对人身实施暴力手段后获得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10-02 11:25:56 回复


一、哪些情形抢夺变成抢劫《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要准确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应当掌握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必须是先“犯盗窃、诈骗、抢夺罪”,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前提条件。根据理论界通说和司法实践的惯常做法,这里的“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并不要求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定罪程度。二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客观条件。“当场”是对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时空条件限定,既包括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也包括刚离开现场即被及时发觉而立即被追捕的场所。三是当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目的是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主观条件。以上三个条件只有紧密关联、完全具备,才能认定为转化型抢劫罪。
二、抢夺转化为抢劫情形有哪些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一、哪些情形抢夺变成抢劫《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即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要准确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应当掌握三个条件:一是行为人必须是先“犯盗窃、诈骗、抢夺罪”,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前提条件。根据理论界通说和司法实践的惯常做法,这里的“犯盗窃、诈骗、抢夺罪”,并不要求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定罪程度。二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客观条件。“当场”是对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时空条件限定,既包括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也包括刚离开现场即被及时发觉而立即被追捕的场所。三是当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目的是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这是向抢劫罪转化的主观条件。以上三个条件只有紧密关联、完全具备,才能认定为转化型抢劫罪。
二、抢夺转化为抢劫情形有哪些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
2)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
3)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