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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方可否申请强制执行

周* 广东-梅州 判决执行咨询 2024.10.19 14:55:24 488人阅读

对立方可否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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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在已生效的法律文件所设定的履行期限之内,任何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应尽之义务,那么另一方可依法向相关机构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这一切的前提条件在于该法律文件必须具备可执行性,并且申请强制执行还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例如,当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经法定程序生效之后,若有一方未能如期履行其义务,则另一方便享有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2024-10-19 18:32: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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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安徽-亳州

如果有人没在法律文书里说的那个期限内按照约定做了什么事,另一方就有权利去法院要求强制执行!但是得满足几个条件,首先就是这个法律文书必须要有法律效力才行,而且要想申请强制执行,还得在法律允许的那段时间内提出来。举个例子,如果法院判了谁输谁赢,然后那个人还是不肯按照判决来做,那么赢家就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10-19 17:10: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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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要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里,有一方没按时完成责任,那另一方是可以要求强制执行的!不过,这得看那个法律文件能不能用来强制执行才行,而且要强制执行的话,还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有关部门提出来。法院判决完以后,如果有人不见好就收,拒绝执行,那另一方就可以去请求强制执行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024-10-19 15:22:10 回复

你好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申请强制执行多久会立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

解答如下, 一般在三天之内决定,如果不能立案会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
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的上级人民指令受委托人民执行扩展资料:强制执行的流程: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 员移送执 行员执行。第二步: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 应当自收 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 法律文书 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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