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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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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定罪标准最新

周* 江苏-宿迁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4.10.21 14:46:15 499人阅读

抢夺罪定罪标准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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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抢劫犯罪的量刑准则普遍遵循的是,行为人实施了数额较大或具有多次犯罪行为的情况下才会被归为抢劫的范畴。关于「数量大」这一数值标准,具体的衡量方法在各地域之间或许存在细微差别,但一般而言,其金额应在1000元至3000元人民币以上。而所谓的「多次抢劫」,实质上是指出现在行为人身上的抢劫行径在过去的两年时间里达到了三次及以上。此外,抢劫行为还必须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意图。抢劫行为的实施往往是在受害者毫无防备、措手不及的情况下,行为人以公开的方式对他人的财物施加实际的控制力,使得受害者无法及时做出有效的抵抗。

2024-10-21 17:22: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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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省直辖

你要是想搞清楚啥叫“抢夺罪”那就是得看你抢了多少钱,或者是不是经常干这种事儿。这个“数额较大”每个地方都有点儿区别,大概就在1000块钱到3000块钱之间。至于说“多次抢夺”,就是说你在两年时间里干了三回以上这样的事情。当然你得是故意去抢别人的东西才行,不能是无意中碰到的那种。而且你得是想要把人家的东西据为己有,而不是随便玩玩而已。这种行为一般都是趁人家没注意,突然就动手,让人家根本反应不过来。

2024-10-21 16:2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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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这个抢夺罪就是看你抢了多少钱或者抢了几次。至于说多少算多?这要看地方不过一般来说,得是1000块钱到3000块钱以上。还有如果你在两年里抢了三次以上的话,那也算是多次抢夺。当然你得是故意去抢别人的东西才行,不能是无意中碰到的。最常见的情况就是趁人家不注意,突然就来抢了,让人家反应都没反应过来就被你给打劫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10-21 14:58:40 回复

抢夺罪是侵财性犯罪,其定罪量刑标准的设定不仅要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还要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鉴于“两抢一盗”犯罪历来是我国执法司法部门打击的重点,《解释》对抢夺“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只作了微幅调整,而对抢夺“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作了较大幅度的提高。这样,既能更好地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同时也与今年4月“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定罪量刑标准相适应。以上是抢夺罪数额最新解释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抢夺罪立案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267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 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据《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第1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抢夺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此点上本罪与抢劫罪不同;本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但不是指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是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说在被害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抢夺行为。抢夺行为是直接夺取财物的动机,即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不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暴力;实施抢夺行为的,被害人可以当场发觉但来不及抗拒,而不是被暴力制服不能抗拒,也不是受胁迫不敢抗拒。这是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关键区别。即使行为人夺取财物的行为使被害人跌倒摔伤或者死亡,也不成立抢劫罪;对伤害与死亡结果另成立其他犯罪的,视情况从一重论处或者与抢夺罪实行并罚。但是,如果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夺取的对象必须是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如果抢夺财物的数额不大,就不以犯罪论处;如果故意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则不成立抢夺罪,而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至于抢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为了自己享有而抢夺,为了帮别人而抢夺,不管犯罪的动机如何,只要行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就具备了抢夺罪的主观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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