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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部门是哪个单位

蒲** 广西-南宁 工伤认定咨询 2024.10.31 00:03:57 434人阅读

工伤认定部门是哪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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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南宁

在中国,工伤认定部门一般为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是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职业病防治法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注意,申请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2024-10-31 01:0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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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南宁

在中国,管工伤认定的部门,一般就是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通俗点,就是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看,要是职工出了事故受了伤,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成职业病了,那职工所在的单位得在事故伤害发生的那天,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那天开始算,30天内,就得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可要是用人单位没按这个规定去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那受伤的职工或者他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就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里得提醒一下,去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一定要把相关的证明材料准备这样才能让申请顺顺利利的,可别因为材料不全啥的耽误事儿。

2024-10-31 00:27: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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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西-南宁

在中国,要是说到工伤认定部门,那一般就是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说具体点,往往就是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工要是遭遇了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鉴定成职业病了,所在的单位就得从事故伤害发生的那天起,或者从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那天开始算,在30日之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提出这个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他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就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之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定要注意,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得把相关的证明材料都准备这样才能保证申请顺顺利利地进行。

2024-10-31 00:21: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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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在中国,工伤认定部门通常为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而言,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此项职能。
当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之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依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则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注意的是,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以保障申请的顺利推进。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024-10-31 00:11:59 回复

你好,关于非法集资的行政认定的问题,请参考以下内容:
1.非法集资刑法与行政法关系解读
非法集资的刑事和行政标准不一样。认定构成非法集资刑事犯罪,需要具备特定的构成要件和最低的起刑点。但对于行政监管层面,认定非法集资的核心要素只有两个:集资性质和面向社会公众。因此,对于行政监管者来说,“只要是面向社会公众集资,无论是否采取了公开宣传手段,都可以认定为非法集资活动”。
行政认定也不是刑事认定的必经程序。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行政部门没有认定的,不影响刑事方面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但是,在刑事审查中,可以参考有关行政部门的意见。行政认定问题很复杂,耿某以后另文详解。本文只谈刑法的非法集资具体罪名。
2.非法集资刑法与《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关系
非法集资的刑法规定是由“法律”这一层级的规定制订的,而《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只是“规范性文件”。“法律”的效力远高于“规范性文件”,因此,指导意见不会改变非法集资的刑法规定。

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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