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完成了工伤认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在此之后完成工伤认定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当地标准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第1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员工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的,分别为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员工要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到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的,分别为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1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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