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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二审行政判决不服,还有什么程序

曾** 浙江-台州 行政诉讼咨询 2025.01.08 07:34:10 334人阅读

二审行政判决不服,还有什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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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行政判决不服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救济,包括申请再审和申诉,且发现审判人员违法可向检察院提出建议或抗诉。
首先,当事人对二审行政判决不服时,有两种救济途径。一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在判决、裁定生效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新证据等情形则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二是向原审或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但申诉不一定引发再审程序。其次,若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中有违法行为,当事人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检察院会审查,符合条件则启动相应程序。
解决措施和建议:当事人应明确自身情况,准确把握申请再审或申诉的时间节点和条件。若发现审判人员违法,要及时向检察院反映,积极配合检察院的审查工作,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08 12:3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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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二审行政判决作出后,当事人有多种途径寻求救济。申请再审有时间和条件限制,需在特定时间内且满足新证据等情形。申诉虽可进行,但不一定能引发再审程序。而对于审判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可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由检察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启动相关程序。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
提醒:
当事人在决定寻求救济途径时,要严格遵守时间和条件规定,及时准备相关证据。同时,对于申诉和检察建议/抗诉的不同,要了解其特点和适用范围,不同案情可能需要不同的方式。若不确定自身情况应如何选择,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一步分析。

2025-01-08 10:54: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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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对二审行政判决不太满意,还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来找找办法。当事人能往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得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六个月内提;要是有新证据能推翻原判决、裁定之类的情况,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那天起算,六个月内提就行。也能向原审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申诉,不过申诉可不一定就会引发再审程序。另外,如果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那些不好的行为,像贪污受贿啥的,当事人就能向人民检察院提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检察院会去审查,符合条件就会启动相应程序。

2025-01-08 10:22: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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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对二审行政判决不服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或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寻求救济。
法律解析:
在行政诉讼领域,法律赋予了当事人多种寻求救济的途径。对于二审行政判决不服,一方面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这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即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若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等情形,则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另一方面,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但要清楚申诉并不一定会必然引起再审程序。同时,如果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行为,当事人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检察院会对这些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若符合条件就会启动相应程序。咨询引导:如果您对二审行政判决不服,或者发现审判过程中存在相关问题,不知道该如何选择合适的救济途径,欢迎随时向我们或者专业的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和建议,让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2025-01-08 10:19: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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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对二审行政判决不服,想要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寻求救济,有两种途径。一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要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二是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但申诉不一定能引起再审程序。例如,某行政案件二审判决后,当事人觉得判决有误,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或向原审或上一级法院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2、若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当事人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检察院会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会启动相应程序。比如,在某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发现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可向检察院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025-01-08 08:56:47 回复

您好,二审判决后的申诉程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因此,您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法律服务组7为您解答。

你好,根据你咨询的不服二审判决申诉程序,在我国是两审终审制,要是不服二审的判决的话,接下来也是有办法的。这方面的法条具体是规定在了下面的法条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关人员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形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这样规定是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准确、无误,准确、及时打击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哪些人有权提出上诉呢?根据法律规定: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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