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哈尔滨法律咨询 > 哈尔滨刑事立案法律咨询 > 多少钱属于洗钱犯罪
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1505209999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多少钱属于洗钱犯罪

刘* 黑龙江-哈尔滨 刑事立案咨询 2025.01.09 13:35:26 388人阅读

多少钱属于洗钱犯罪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哈尔滨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哈尔滨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在中国,关于洗钱犯罪,并没有一个具体的金额标准来绝对地界定构成犯罪。洗钱罪主要是一种行为犯,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特定的洗钱行为,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依据法律条文,倘若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这些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了对其来源和性质进行掩饰、隐瞒,只要有以下行为之一,便构成洗钱罪:比如提供资金账户,让非法资金有了存放的地方;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或者有价证券,使其形式变得更加隐蔽;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来帮助资金转移,让资金的流动难以追踪;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逃避国内的监管;以其他各种方法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并且,这里并不考虑涉及金额的大小。
然而,在实际的量刑等方面,金额的大小会成为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金额越大,往往意味着犯罪的危害性越大,相应的刑罚也可能会更重。

2025-01-09 17:51:02 回复
咨询我

在中国,对于洗钱犯罪,并没有一个确定的金额标准来必然构成该罪。洗钱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实施了特定的洗钱行为,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按照法律规定,倘若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了对其来源和性质进行掩饰、隐瞒,只要有以下行为之一,就会构成洗钱罪:
一是提供资金账户;
二是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或有价证券;
三是通过转账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
四是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五是以其他方法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并且,这里并不考虑涉及金额的大小。
然而,金额的大小在量刑等方面可能会被当作一个需要考量的因素。

2025-01-09 16:21:25 回复
咨询我

在中国,可没明文规定非得达到多少金额才肯定会构成洗钱犯罪。这洗钱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做出了特定的那些洗钱行为,那就有可能构成犯罪。
按照法律来讲,要是明明知道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还为了掩饰、隐瞒它们的来源和性质,有下面这些行为之一的,就会构成洗钱罪。比如说提供资金账户,帮忙把财产转换成现金、金融票据或者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来协助资金转移,协助把资金汇往境外,还有用其他办法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且,不管涉及的金额是大是小。不过,金额的大小在量刑等方面可能会成为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就像法官在判案的时候,除了看有没有做这些洗钱行为,也会看看涉及的金额大小,然后再综合考虑来做出判决。

2025-01-09 15:46:45 回复
咨询我

在中国,没规定具体达到多少钱就肯定构成洗钱犯罪。洗钱罪属于行为犯,只要干了特定的洗钱行为,那就有可能犯罪。
按照法律来讲,要是明明知道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那些犯罪的所得以及产生的收益,为了掩饰、隐瞒它们的来源和性质,有下面这些行为之一的,就会构成洗钱罪:比如提供资金账户;帮忙把财产转换成现金、金融票据或者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把资金汇往境外;用其他办法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并且,不管涉及的金额是大是小都这样。不过,金额的大小在量刑等方面可能会被当作一个要考虑的因素。

2025-01-09 14:11:39 回复

1、依据《刑法》的规定,洗钱属于刑事犯罪,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构成洗钱罪的,没收实施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理论上,人们习惯将具有洗钱性质的基础犯罪称之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先行犯罪”和“前置犯罪”,而洗钱罪称为基础犯罪的“下游犯罪”或“后发性犯罪”。
  “上游犯罪”是洗钱犯罪行为人明知的“对象性犯罪”,与洗钱罪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没有“上游犯罪”这一基础犯罪就不存在洗钱罪。故各国从不同的角度对此作了界定。我国刑法修正案(三)规定: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这一规定将“对象性犯罪”界定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
  由于我国刑法对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范围有着明确的界定,大大缩小了洗钱罪上游犯罪的外延。因此在其他犯罪尤其是经济犯罪中,即使存在着完全相同的洗钱手段,也不能以洗钱罪定罪量刑,对现实打击洗钱行为相当不利。现行刑法将洗钱的对象限定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这在立法当初固然有其顾虑之处,但在洗钱行为已直指各种财利性犯罪的当前,对贪污受贿、绑架勒索等大量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洗钱行为却无法予以打击,执法者的尴尬处境由此可以想见,而大量的洗钱活动的成功,又促进了上述各种犯罪活动的屡禁不止,从而形成恶性循环。这无疑减轻了对财利性犯罪的打击,有悖于刑法的价值目标。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为洗黑钱提供资金账户属于犯法的,涉嫌构成洗钱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扩展资料:洗钱罪在行为方面表现为:

1)提供资金账户:是指为犯罪人开设银行资金账户或者将现有的银行资金账户提供给犯罪人使用;

2)协助将财产转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既包括将实物转换为现金或金融票据,也包括将现金转换为金融票据或者将金融票据转换成现金,还包括将此种现金(如人民币)转换为彼种现金(如美元),将此种金融票据(如外国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转换为彼种金融票据(如中国金融机构出具的票据);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5)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指其他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性质与来源的一切方法,如将犯罪所得投资于某种行业,用犯罪所得购买不动产等等。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