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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有些情形下会有工伤双向赔偿情况。下面来具体说说:
1. 从法律关系看,工伤赔偿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关系。这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一种重要方式。
2. 当工伤是第三人侵权导致时,比如工作途中被他人车辆撞伤。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要求工伤赔偿,像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都在赔偿范围内。
3. 同时,劳动者还能向侵权第三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比如侵权人承担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但要注意,医疗费等实际支出部分,若已在工伤保险中获赔,侵权诉讼中一般不能再主张。
2025-01-23 21:30: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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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赔偿责任主体:当在上海遇到工伤是由第三人侵权造成的情况时,要清楚赔偿责任主体有两个。一是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劳动者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向其要求工伤赔偿;二是侵权的第三人,劳动者可向其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二)清楚赔偿项目:工伤赔偿方面,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相关待遇;侵权损害赔偿方面,有侵权人应承担的医疗费、误工费(按侵权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若构成伤残)等。
(三)注意避免重复主张:对于像医疗费等实际支出部分,如果已经在工伤保险中获得赔偿,在向侵权第三人提起侵权诉讼时,通常就不能再次主张这部分费用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2025-01-23 21:16: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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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部分情形下工伤双向赔偿是存在的。当工伤由第三人侵权导致时,劳动者可同时主张工伤赔偿与侵权损害赔偿。
1. 工伤赔偿方面: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关系,劳动者可按工伤保险条例,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索赔,涵盖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这是对劳动者因工伤所受损失的一种保障,确保其基本生活和治疗需求能得到满足。
2. 侵权损害赔偿方面:劳动者可向侵权第三人主张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按侵权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若构成伤残)等。但需注意,已在工伤保险中获赔的实际支出部分,如医疗费,在侵权诉讼中一般不能重复主张。
建议劳动者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明确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1-23 20:3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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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在上海,部分情况下存在工伤双向赔偿,即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时,可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和侵权损害赔偿,但医疗费等实际支出部分存在限制。
法律解析:
1、从法律关系看,工伤赔偿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关系。当工伤由第三人侵权导致,如工作途中被车撞,劳动者有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要求工伤赔偿,涵盖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2、同时,劳动者可向侵权第三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包括按侵权赔偿标准的医疗费、误工费及构成伤残时的残疾赔偿金等。
3、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医疗费等实际支出部分,若已在工伤保险中获赔,侵权诉讼中通常不能重复主张。法律这样规定是为避免劳动者获得超过实际损失的不当利益。
若你对上海工伤双向赔偿还有具体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或我进一步咨询,以明晰自身权益。
2025-01-23 19:42: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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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 法律关系明确:工伤赔偿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关系,这是基础前提。
2. 特殊情形下可双向赔偿:当工伤由第三人侵权造成时,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主张工伤赔偿,涵盖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同时也能向侵权第三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包括按侵权标准的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
3. 部分费用不可重复主张:像医疗费等实际支出部分,若已在工伤保险中获赔,侵权诉讼中一般不能再主张。在上海,这种工伤双向赔偿规定保障了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能获得更全面的赔偿,避免因单一赔偿途径而使权益受损。
提醒:
涉及工伤双向赔偿时,需注意费用是否重复主张问题,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或有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1-23 18:53: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