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劳动合同签订时参考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取消原岗位,与原岗位员工协商调岗不成功,此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3款规定的法定情形,但公司没有以此款法定情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却对员工强行调岗,请问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吗?员工可以以公司违法调岗,申请仲裁申请2N赔偿金吗?
公司以客观情况变化为由取消原岗位,协商调岗不成后强行调岗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员工可申请仲裁,主张公司违法调岗,要求恢复原岗位或获得相应赔偿。但能否获得 2N 赔偿金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建议收集好相关证据。
2025-04-12 12:18:0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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