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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公司被并购 占40股好么

ask****650 山东-滨州 其他咨询 2018.04.24 07:35:32 1人阅读

你好 公司被并购 占40股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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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青岛 咨询解答:23322条

把相关协议起草好   还是可以的  对方没超2/3

2018-04-24 08:47:43 回复

您好,如果是投资入股的,建议要签订相关协议,避免后续法律风险。

解散公司要公司所占表决权的股东的2/3以上通过才可以的,两个小股东还不能通过解散公司,但可以提请解散公司的意见。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讼。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

最简单的方法,按出资比例划分;但是最好不要平均出资,带头人一定要有相对出资多一点,形成相对控股,这样才能有个主心骨;不然到后期经营期间有意见分歧就不好处理问题。
如果出资形式包括资金、技术、管理或其他非资金出资的,并且资金出资方并不参与公司管理的,最好是让实际管理公司的人控制更多股份。
不管公司的股东机构是怎么样,都要制定规范的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决策程序。即时公司管理人不是大股东,但是公司章程赋予管理人更大的决策权,也可以。
对于创始人占股,并没有明确的限制,但是作为决策者,股份必须占大头,这样才能控股,有话语权。
比较好的模式如下:创始人(老大):67 以上,占三分之二。控制权有两个坎,50(大多事项拍板)和三分之二(绝对控股,所有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对于创始人占股,并没有明确的限制,但是作为决策者,股份必须占大头,这样才能控股,有话语权。最简单的方法,按出资比例划分;但是最好不要平均出资,带头人一定要有相对出资多一点,形成相对控股,这样才能有个主心骨;不然到后期经营期间有意见分歧就不好处理问题。
如果出资形式包括资金、技术、管理或其他非资金出资的,并且资金出资方并不参与公司管理的,最好是让实际管理公司的人控制更多股份。
不管公司的股东机构是怎么的,都要制定规范的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决策程序。即时公司管理人不是大股东,但是公司章程赋予管理人更大的决策权,也可以。
比较好的模式如下:决策者(老大):67 以上,占三分之二。控制权有两个坎,50(大多事项拍板)和三分之二(绝对控股,所有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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