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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企业高级法律顾问,企业合规师,累计为多个国企代理案件数十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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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逃税罪中第一次补缴税款免除刑事处罚,是针对纳税人的?还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31****6599 河南-驻马店 无罪辩护咨询 2018.09.13 08:16:55 9241人阅读

您好,逃税罪中第一次补缴税款免除刑事处罚,是针对纳税人的?还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如果是扣缴义务人没有上缴税款,数额较大,被发现后补缴,能免除刑事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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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南-郑州 咨询解答:172611条

你好,金额较大,是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建议及时委托律师进行协助办理

2018-09-13 09:17: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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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020-12-17 03:57:05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规定:第十条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薄;缉担光杆叱访癸诗含涧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根据上述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出口免税与交印花税没有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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